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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韶府办发函〔2024〕54号)

时间:2024-05-14 11:13:06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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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韶关市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市场监管局反映。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25日 

  韶关市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

  以旧换新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和《广东省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要求,为实施我市新一轮标准提升行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标准引领作用,支持企事业单位参与节能降碳、环保、安全、循环利用等领域标准制修订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新制定标准要求,组织做好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和培训,强化标准实施应用,助力各类生产设备、服务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鼓励汽车、家电等消费品以旧换新,加大高质量产品供给,推动更多高质量耐用消费品进入居民生活,促进消费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坚持标准引领、有序提升,全力落实推动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制修订一批国家标准、宣传贯彻一批急需急用标准、组织实施一批涉民生领域强制性标准、监督检查一批涉安全环保卫生等领域先进标准。支持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国际、国家和行业、地方标准的制修订,支持鼓励本市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围绕消费品相关标准、设备相关标准、能耗排放标准、循环利用标准等立项重点,参与相关地方标准制修订;鼓励各有关单位、社会团体围绕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结合本单位业务范围,研究制定原创性、高质量的团体标准。通过标准行业主管部门和归口管理部门的协同发力,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扎实推动标准提升行动落地见效。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以高标准促进优质消费品升级。贯彻落实国家对汽车、家电、家居产品、消费电子、民用无人机等大宗消费品标准升级要求。支持涉及家电、家居、汽车、电动自行车及电池等产品更新换代和以旧换新等领域的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修订项目。落实《广东省推动智能家电标准化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支持企事业单位开展智能家电标准研究,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与产业技术基础标准建设,加大基础通用标准研制应用力度。推动标准与知识产权更有效融合,进一步完善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健全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根据国家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要求,严格质量安全监管。严格执行燃气软管、调压阀等燃气用具等产品强制性标准。落实电梯主要零部件报废标准,促进节能低碳,减少安全隐患,推动15年以上老旧电梯更新,提高电梯使用安全保障。加大气瓶安全专项整治力度,监督充装单位严格执行燃气气瓶报废规定。引导大型游乐设施经营者,对超设计使用年限大型游乐设施实施更新,提升设备安全。持续推动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完善,支持企事业单位开展对地方特色食品、新兴产业食品以及食品检验检测技术等地方标准或团体标准研制,鼓励本市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参与预制菜等重点食品产业标准制修订,顺应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趋势,着力提升行业管理水平,构建食品领域高质量发展体系。(市住建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动完善能耗排放标准。推进节能标准体系优化升级,严格落实国家能耗限额、产品设备效能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优化提升大气、水污染物等排放控制水平,引导本市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生态环境、安全等领域强制性地方标准制修订。落实《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强制性地方标准。(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循环利用标准供给。落实国家材料和零部件易回收、易拆解、易再生、易制造等绿色设计标准要求。提升企业标准化能力水平,鼓励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参与清洁生产、循环利用、能耗等领域标准制定和修订。鼓励企业对废旧家电、二手电子产品、报废汽车、动力电池、退役光伏风电设备等产品设备和材料零部件回收利用等领域制定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严格落实强制性国家标准,督促企业落实以旧换新、绿色低碳等相关标准主体责任。(市发改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升企业标准化能力。加强对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等制定和修订的资金扶持,引导企事业单位对标先进水平和标杆水平,积极参与对标达标工作。加强对新制定标准的宣贯,严格落实强制性国家标准,发挥行业领军企业的示范作用,提升企业标准化能力。(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动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提升。从研发设计、生产制造、检验检测等全过程加强质量管控,持续提升全生命周期质量水平。推动企业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深化机器视觉、人工智能等技术应用,以企业生产技术的整体提升,带动消费品品质提升。聚焦质量技术创新、质量管理水平提升、质量品牌竞争力增强等方面,选树一批精益求精、质量卓越的质量强市建设领军企业。充分发挥质量标杆示范引领作用,支持企业建立先进质量管理体系。(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动产品质量安全提升。持续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电动自行车及电池产品质量安全等专项整治行动。依托“粤品通”质量技术服务平台开展“提质、助优、强链”行动。支持选择部分消费品推动实施质量分级管理,推动产品向高端品质方向发展,实现产品优质优价,促进消费提质升级。贯彻落实绿色产品认证制度,开展绿色建材、绿色家电下乡等活动,推广采用绿色产品。推动主流电商平台建立“质量安全共治、优质产品优先”工作。(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住建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标准实施监督执法。开展燃气用具、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推动在我市生产、销售的燃气用具、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支持探索在燃气用具、电动自行车及电池、电线电缆等重点产品建立质量安全追溯机制。持续推进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切实落实电梯生产、使用单位主体责任,集中整治非法电梯使用。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引导重点用能单位和重点排放单位合理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和碳排放计量器具。开展能效、水效标识等计量器具计量监督检查。(市公安局、市住建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积极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持续开展放心消费“双承诺”活动。积极引导电商平台上的商家参与“以旧换新”活动并加入“放心消费承诺”单位。鼓励家电品牌企业积极加入“以旧换新”活动,助力我市家电消费提质升级。引导消费者关注了解“以旧换新”政策,提醒消费者注意家电产品安全使用年限等问题,鼓励消费者及时更换老旧家电。开展消费投诉信息公示,促进经营者履行消费维权主体责任,积极从源头化解消费纠纷。规范投诉举报处理流程,依法及时处置消费者在“以旧换新”活动遇到的消费纠纷,提升消费者维权体验。(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市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作用,定期调度工作推进情况,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市市场监管局牵头会同各成员单位推进工作任务落实。各地要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目标,支持标准制修订工作,切实推动标准落地见效。

  (二)强化资金支持。对标中央及省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强化标准与财政支持等政策措施的协同。进一步完善资金使用管理机制,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鼓励各相关部门统筹各类资金用于支持本项工作。

  (三)加大宣贯力度。积极开展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监督检查工作,加大力度宣传强制性标准要求,强化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加强对电子电器、儿童用品等重点消费品缺陷调查和召回力度。充分利用世界标准日、质量宣传周、中国品牌日等活动,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站、微信等媒体,多渠道、多维度加大标准提升工作宣传力度。加强标准宣贯,扩大社会影响,营造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良好氛围。

  本方案根据国家和省级层面有关政策规定调整进行动态完善。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