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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4-22 17:17:10 来源:中小企业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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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高新区管委会,华南装备园管委会,各县(市、区)工信局: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4〕9号)要求(详见附件1),现组织开展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推荐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申请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出复核申请,并填写相应申请书(附件2、附件3),企业需如实、自主填报,并提供有关佐证材料,不得借助第三方机构申请。已成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新申请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企业,不予推荐。

  二、企业相关申报和复核均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要也不建议通过任何中介机构辅助申请,请企业谨防不良中介机构散播虚假消息,非法牟利。工业和信息化部将通过培育平台提供免费线上培训,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也将提供免费咨询辅导服务。

  三、申报和复核的企业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专精特新“小

  巨人”企业有关认定标准,相关概念按《办法》的“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严格把握。其中,企业无需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上年度国内细分市场占有率”证明,发明专利等I类知识产权证明仍需提供;“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指标,对复核企业不作要求、对新申请企业仍需满足;审计报告需包含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两项指标,将会计师事务所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完成报备后的已赋码电子原件上传至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并提供纸质复印件,如不一致,将影响申报结果。

  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和复核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企业将纸质材料(申请书和相关佐证材料)报送属地工业和信息化局的同时,应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填报(zjtx.miit.gov.cn)。按照《通知》列明的申报材料,务必于2024年4月25日至5月19日期间完成线上填报,线上与线下数据应保持一致。

  五、韶关高新区、华南装备园及各县(市、区)工信局要广泛动员辖区企业积极推荐申报,务必通知到每家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逐家给出复核意见并填写汇总表。并采取现场调研与材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产品(服务)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近三年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推荐。         

  六、各地对申报材料初步审核核实后向市工信局推荐,于202452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正式文件、申请书(附件2、附件3,企业需加盖公章)、汇总表(附件4、附件5,均为一式一份),连同企业纸质材料(企业申请书一式两份,佐证材料两份)报送至我局(中小企业局)。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wps

  附件3: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wps

  附件4: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wps

  附件5: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wps

  附件6: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wps

  附件7:纸质材料清单、数量及装订要求.docx


  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4月21日

  (联系人:叶剑锋、韩学光,联系电话:889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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