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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4年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4-03 11:24:10 来源:工业节能与安全生产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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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新区,华南装备园管委会,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贯彻落实《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4〕15号)要求,现就2024年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条件企业申报要求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发展规划,近三年无以下情况:发生较大及以上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安全事故、Ⅲ级(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在国务院及有关部委相关督查工作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等。

  企业符合对应领域《环保装备制造行业(大气治理)规范条件》、符合《环保装备制造行业(污水治理)规范条件》、符合《环保装备制造行业(环境监测仪器)规范条件》、符合《环保装备制造业(固废处理装备)规范条件》(附件1-4)有关要求。

  二、规范条件企业申报推荐程序

  请韶关新区,华南装备园管委会,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申报。申报企业要按照规范(准入)条件要求,如实填报申请书及相关报表,对各项要求的符合性作出详细说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并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且承担相应责任。

  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规范(准入)条件要求对申报企业情况进行核实,并提出推荐意见,对符合要求的企业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以下简称“平台”)线上提交规范条件申请书等相关材料,于4月18日前将企业申请资料、推荐审核意见通过平台报送我局。


  附件1:环保装备制造行业(大气治理)规范条件.wps

  附件2:环保装备制造行业(污水治理)规范条件.wps

  附件3:环保装备制造行业(环境监测仪器)规范条件.wps

  附件4:环保装备制造业(固废处理装备)规范条件.docx

  附件5: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4月2日

  (经办科室:工业节能与安全生产科,联系电话:88812221。)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