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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及机电产品再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及已公告企业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

时间:2024-03-19 14:58:49 来源:工业节能与安全生产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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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新区,华南装备园管委会,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及机电产品再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及已公告企业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4〕13号)要求,现就2024年度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及对已公告企业事中事后监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

  根据《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废铜铝加工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废纸加工行业规范条件》《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20年本)》和相关公告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机电产品再制造行业规范条件》等要求,请韶关新区、华南装备园管委会、各县(市、区)工信局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从事废钢铁、废铜铝、废纸加工,废塑料、废旧轮胎综合利用以及机电产品再制造的企业自愿开展申报。要求申报企业按照规范(准入)条件要求,如实填报申请书及相关报表,对各项要求的符合性作出详细说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并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已公告企业申请更名、变更产能、退出公告名单的,应向属地工信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变更产能应参照新申报企业提交材料)。相关材料均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green.miit.gov.cn)提交。暂停受理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企业申报规范条件。

  韶关新区、华南装备园管委会、各县(市、区)工信局要严格按照规范(准入)条件要求对新申报企业和变更产能企业情况进行核实,并提出初审意见;对申请更名和退出公告的已公告企业进行复核。请于4月19日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green.miit.gov.cn)完成审核,形成规范企业审核情况一览表(格式见附件),并报送我局工业节能与安全生产科。

  二、关于已公告企业事中事后监管

  (一)监管检查对象为已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规范(准入)公告名单的企业。我市已公告企业有:韶关市曲江区鼎兴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乐昌市沃府新材料有限公司、广东盛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欧冶链金(韶关)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韶关鑫山塑料有限公司。

  (二)曲江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乐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仁化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始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分别要督促辖区内的已公告企业严格对照规范(准入)条件要求开展年度自查,完成规范(准入)条件执行情况和企业年度报告,对已公告企业是否能保持规范(准入)条件要求进行监督检查。检查中,如发现按规定应当撤销公告的情况,应予上报撤销。相关检查结果请于4月19日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green.miit.gov.cn)报送我局工业节能与安全生产科。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对已公告企业开展抽查,重点检查未按时开展年度自查以及各地区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对不再符合规范条件要求的将列入关注名单,对未及时整改或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企业,按照相关程序予以撤销。


  附件:规范条件企业审核情况一览表.docx


  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3月19日    

  (经办科室:工业节能与安全生产科,联系电话:88812221。)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