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新区管理委员会、华南装备园管委会、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报送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的通知》(粤工信财审函〔2023〕56号)转发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将已申报的企业名单(详见附件1)以及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以及文件扫描件PDF)等资料,于10月16日上午12时前报送至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二、后续申报的企业名单及相关材料于每月20日前报送。
三、请你们对名单内企业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如发现如发现存在不符合政策条件的企业,形成不再享受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名单(样式见附件2),一并于每月20日前报送,名单内企业自不符合政策条件之月起不再享受政策。
附件1.粤工信财审函[2023]56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报送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的通知.pdf
附件2. 2023年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xls
附件3. 不再享受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名单.xls
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0月12日
(联系人及电话:廖喆,0751-88885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