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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设计发展)项目入库的通知

时间:2023-06-20 14:39:06 来源:装备工业与产业服务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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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工信局、韶关高新区管委会、华南装备园管委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3-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设计发展)项目入库的通知》(粤工信生产合作函[2023]3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组织开展2023-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设计发展)项目入库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支持方向

  本次项目入库分为支持工业设计载体创新建设、支持设计成果产业化等 2 个方向,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

  二、项目入库工作程序

  (一)组织开展项目入库。请各县(市、区)工信局、韶关高新区管委会、华南装备园管委会按照属地原则,结合本通知及有关工作指引要求,抓紧组织有意愿的单位开展项目申报工作。项目入库纸质和网上同步进行,请各县(市、区)工信局、韶关高新区管委会、华南装备园管委会组织登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网址: http://210.76.80.141/login)提交项目申请资料。

  (二)报送项目入库情况。省级工业设计发展资金为新设立的专项资金,请抓紧开展入库相关工作,原则上于 2023年6月27日前报送项目入库摸底情况,7月5日前将项目入库情况表、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等(附件2、附件3)报送我局。我局将根据项目报送情况开展项目评审及现场审核。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项目管理主体责任。各地应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落实项目管理主体责任,对入库项目的真实性和符合性负责,对入库项目的后续跟踪、监督管理、绩效评价、审计等负责。

  (二)全面实行项目库管理。省级工业设计发展资金全面实行项目库管理,根据 2023、2024 年度新增工业设计发展资金额度统筹安排。项目入库储备必须经过严格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不得入库,对未入库项目不安排资金预算。入库项目不等同于最终省财政资金给予支持的项目。各地在项目入库时应结合支持方向要求更为聚焦,更好的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三)采用竞争性评审择优排序。各地应严格落实项目竞争性评审遴选,结合本地实际制订行之有效的评审指标体系。入库项目需择优排序。

  (四)认真核实项目真伪性。原则上各地应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对评审通过的项目进行现场抽查审核,重点对发票是否重复使用、实施方案真实性等进行审核把关,提高资金分配合理性,防止报大数,防止资金项目申报骗补等。如认为本项目入库通知涉及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的,可一并向省工信厅、市工信局反馈。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3-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设计发展)项目入库的通知.pdf

  附件2:项目入库情况表.xls

  附件3: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联系人:邱继扬,联系电话:0751-8891856)

  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6月19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