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高新区,各县(市、区)工信局:
为贯彻落实《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韶关市促进大数据产业创新发展办法(试行)的通知》(韶府〔2021〕1号)、《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韶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韶关市促进大数据产业创新发展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韶工信〔2021〕114号),现组织开展2023年大数据产业创新发展扶持资金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请各单位按附件要求抓紧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申报。
二、各地要对企业申报材料认真审核把关,按照项目资金申报流程开展合规性审核、财务专家评审、党组会议研究、资金使用公示,并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出具评审意见,于2023年7月19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一式五份)报至我局(电子制造与数字产业科)。
三、我局对各地申报材料组织复核,经审核通过的项目,扶持资金纳入我局2024年预算并按流程进行拨付。
附件: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韶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韶关市促进大数据产业创新发展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pdf
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 年 6 月 14 日
( 联系人:万兴民、马凯鹏, 电话:8884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