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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的通知

时间:2023-05-09 16:12:32 来源:中小企业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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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高新区管委会,华南装备园管委会,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3〕1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开展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贷款贴息

  (一)扶持对象

  有效期内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不含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扶持对象不含2021-2023年已获得专精特新企业贷款贴息的企业。

  (二)扶持范围及额度

  企业获得商业银行人民币贷款并在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期间实际发生的利息总额达到30万元及以上的支出给予补助(时间、额度核定以利息单实际发生额为准),补助金额按照单个企业的补助比例最高不超过利息的5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评审择优入库项目

  省分配我市入库名额共16个,我局将按照省有关评审标准和入库名额择优评审入库企业。

  (四)申报材料

  1.项目入库真实性承诺函(附表1);

  2.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表(附表2);

  3.贷款贴息项目情况表(附表3);

  4.贷款项目入库汇总表(附表4);

  5.银行贷款利息明细表(附表5);

  6.申报企业申请报告(企业简介、企业贷款用途说明、通过贷款贴息促使企业发展情况等);

  7.申报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8.申报企业与银行的贷款合同、银行放款进账凭证复印件;银行利息单复印件(字迹需清晰且无涂改,否则视为无效),若利息单为已还本息的需提供能分清本金利息的材料;

  9.反映企业2022年6月至2023年4月经营状况的税务申报表;

  10.近两年度审计报告(如审计报告未反应研发费用,需提供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若在申报贴息期内有多笔贷款,须以单份贷款合同为单元,按照“1份贷款合同+放款进账凭证+对应利息单”的顺序提交支付利息佐证材料,并与利息支付明细表金额对应。

  二、应收账款融资奖励

  (一)奖励条件和标准

  支持供应链核心企业帮助中小企业供货商进行应收账款融资,对在韶关市依法设立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供应链核心企业,在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通过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在线确认,帮助中小企业实现应收账款融资的,按年化金额不超过1%对核心企业给予奖励。

  (二)申报材料

  申请报告(包括企业简介、企业帮助中小企业实现应收账款融资情况等)、申报单位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应收账款融资汇总表、核心企业在线确认实现应收账款融资情况表、项目真实性承诺函。

  三、“创客广东”大赛

  支持获奖项目落地。对2022年“创客广东”大赛省50强或“创客中国”大赛全国50强项目产业化落地广东(深圳除外),自获奖之日起1年内成功获得股权融资的(以在银行入账时间和金额为准),按照不超过其融资额度的1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四、工作要求

  (一)项目单位不得以同一项目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

  (二)各地工信部门请于5月26日前将辖区企业申报资料(纸质版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及汇总表正式报我局,逾期不予受理。贷款贴息项目申报材料电子版(需与纸质版一致,扫描成一份PDF格式)、附表2-5(可编辑)以及应收账款融资奖励申报材料电子版、附表6-7(可编辑)一并发邮箱sg8876667@163.com。我局将统一组织开展项目评审工作,并按要求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年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全面实行项目库管理,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一律不安排预算。

  (三)各地工信部门要严格审核入库项目,对项目的真实性和符合性负责。针对项目重复申报、企业违规申报等易发、高发问题加强项目核查,防止资金项目申报骗补。同时,对已入库的项目做好后续跟踪、监督管理、绩效评价、政府审计等工作。

  (四)项目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不得将奖励资金用于国家、省级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办法明文规定的不得支出范围及投资、理财或其他套利活动。


  附件1-5: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贷款贴息项目入库(附表1-5).xls

  附件6:核心企业在线确认实现应收账款融资情况表.doc

  附件7:应收账款融资汇总表.doc

  附件8: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pdf


  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5月8日        

  (联系人:黄少婷,电话:8892331;谭桄华,电话:8876667。)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