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打开 · 手机版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韶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关于提高政务服务事项网办率的通知

时间:2019-06-24 10:02:19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打印】 【字体: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有关要求,2019年底市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为推进该项工作,513,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发出了《关于切实提高市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工作的通知》(韶政数函201924号),要求各县(市、区)切实提高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从目前各县(市、区)汇总统计表来看(附件1),部分县(市、区)工作进展仍然不理想,离国家考核指标还有较大的差距。为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确保达到国家、省、市考核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和减少事项清单底数

(一)清理非依申请办理事项。在之前“十统一”工作开展中,部分单位将非依申请办理事项录入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造成政务服务事项的底数较大(数量全省第二),导致我市政务服务事项可网办率偏低。为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程度,有效提高网办率,经我局向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请示,拟将政务服务事项中属于非依申请事项清理下线。

请各地认真组织有关单位,根据广东政务服务网公布的8类政务服务事项(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奖励、其他权力、公共服务)目录清单,梳理非依申请事项清单,形成非依申请事项表(附件2,各单位可参照附件3韶关市市级非依申请事项清单进行梳理),将非依申请事项表统一报送至当地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进行汇总初审。各县(市、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初审后,报送市政务服务数据局审核,审核通过后提请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统一清理下线。各单位在梳理非依申请事项中,遇到把握不准的事项,应与对口的市直部门沟通,征求市直部门意见。

(二)按照省直单位提供的事项实施目录正确划分事项类别。“十统一”工作开展中,部分县(市、区)有关单位未在省目录系统中认领相对应的事项,而是重新在公共服务事项类别中新增该事项。为严格按照“十统一”的工作要求,统一事项管理,请各业务单位在公共服务事项类别删除新增的重复事项,并在省目录系统中重新认领该事项。

三)及时清理已取消事项。国家、省、市已出台相关文件明确取消的政务服务事项,各地要组织有关单位在省目录系统中及时清理下线。各县(市、区)有关单位要及时将清理下线的事项报当地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备案。

二、开通事项“在线申办”,提高网办率

(一)开通事项“在线申办”功能。各县(市、区)要按照(韶政数函201924号)的工作要求,抓紧组织有关单位在省目录系统中开通事项的“在线申办”功能。除必须现场办理和对申请人有保密要求的事项外,原则上要求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必须开通“在线申办”功能,确保6月底前本县(市、区)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

(二)规范“在线申办”地址。在线申办地址原则上必须链接到“一门式一网式”系统,但对于业务系统已实现全流程网办,或必须使用业务系统查询、办件预审、出证的事项,可链接业务系统的查询或申请登录界面。

(三)检测在线申办地址的有效性。各地应组织对已开通在线申办功能的事项进行测试,检查在线申办地址是否正确,在线申办功能是否有效,是否能链接到正确的网办地址。

三、其他事项

(一)各县(市、区)请于2019621日前通过OA系统报送非依申请事项清单(附件2)至韶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二)6月底,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将组织对各地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工作进行检查,市政府将对检查情况对改项工作进行通报。

 

附件:1.县(市、区)依申请八类政务服务事项网办率情况汇总

2.县(市、区)非依申请事项清单统计表

3.韶关市市级非依申请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       

4.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系统-开通网上办理操作指引(附件1-4右键另存为

 

 

韶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19612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