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报《条例》)和《韶关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韶关市总工会办公室联系(地址:韶关市浈江区文化街7号;邮编:512000;联系电话:0751-8872869)。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总工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和《办法》及韶关市总工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严格遵守规定程序和保密原则,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信息公开目录的修订、信息的更新以及归档备案工作。加强协调督办,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稳定开展。目前,我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进展良好,呈现出“公开意识增强、组织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公开重点突出”的特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会按照《条例》和《办法》,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积极主动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涉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涉及本单位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统计数据等情况。据统计,2021年度共主动公开各类信息6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存在问题在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内容仍需不断完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还需进一步探索和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今后,我会将严格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和要求,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不断改进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
(二)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
(三)进一步加强宣传报道,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