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落实省审计厅“六大工程”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内审工作机制建设工程落地见效,韶关市审计局印发《2026年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从四个方面明确重点任务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推动内部审计在护航各部门单位高质量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坚持党的领导,健全内部审计领导体制。指导意见明确各单位要规范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机制,理顺领导架构,确保党委(党组)对审计方向、审计重点、结果运用等关键环节的领导,实现党委(党组)对内部审计工作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
聚焦中心工作,科学精准安排内部审计工作。各单位要紧扣“十五五”时期的目标任务和年度重点工作,从源头把好审计项目立项关。紧紧围绕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重大改革任务及核心业务环节,深入分析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风险隐患,做到围绕中心不偏离、服务大局不松懈。
严把审计质量,全面提升内审监督工作质效。各单位要把研究型审计思维贯穿到审前、审中、审后全过程。通过扎实开展审前调查,科学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做到审前“研准”;善用数据赋能手段,聚焦关键问题深查细究,确保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建议管用,达到审中“研深”;聚焦重点突出问题加强整改督办,强化协同贯通,一体推进揭示与整改,实现审后“研用”。
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内审事业发展根基。各单位要从组织保障、能力培养、规范管理等多维度发力,通过充实配强人员、加强业务技能培训、参与国家审计“以审代训”等方式,锤炼内部审计人员过硬本领,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的内审队伍。
(韶关市审计局 霍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