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工作要求,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韶关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编制了《韶关市审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大块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段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韶关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s://www.sg.gov.cn/xxgknb.html)向社会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请与韶关市审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韶关市风度北路125号市政府大楼11楼,邮编:512000,联系电话:0751-8876229,传真:0751-8912814,电子邮箱sgaudit2010@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家、省、市相关工作部署,紧密结合审计工作实际,持续深化政务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与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审计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努力营造有利于韶关审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5年,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8条,其中:机构职能类3条,占3.41%;通知公告类15条,占17.05%;其他类63条,占71.59%;财政预决算类5条,占5.68%;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占1.14%;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占1.14%。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规定要求,强化信息公开申请资料审查,持续规范答复,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2025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2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未产生相关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依托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智能检测功能,严把政治关、法律关、保密关和文字关,不断提升政府信息管理规范化水平。二是常态化开展政府信息内容安全检查,依据市政府网站监测、月度检查及年度考评要求,定期对已发布的文字、图片、视频等资料进行安全扫描与核验,确保信息内容完整、规范、准确,动态类信息按时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严格按照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与考核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持续优化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加强平台运维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平台信息更新与维护,定期检查发布情况,及时做好内容更新。强化网络安全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进一步提高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和时效性,更好地回应公众关注。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我局严格落实安全防控措施,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全面加强政务网站信息发布审查工作,加强对拟公开信息的逐项审核,及时清理失效信息,避免产生误读。建立健全日常监督与月度检查相结合的监管体系,完善常态化排查机制,持续提升工作实效。
(六)政府信息公开运行情况
我局通过多种渠道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韶关审计信息》、对外宣传栏、资料查阅点等平台定期发布信息;二是依法向市政府报告审计情况,并代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当年度的审计工作报告;三是以审计通知书、进点会议、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将审计职能、审计执法依据对外公开;四是通过审计通知书、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审计决定、审计意见书等文书形式,向被审计单位告知审计内容、时限、结果、依据及相关权利;五是建立健全审计处罚告知和审计听证告知制度;六是全面实行审计公示制度,审计组进场时须向被审计单位公开审计范围、时限、纪律及联系方式等,接受被审计单位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进展,但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度与系统性上,仍有提升空间,政策解读可进一步强化。
2026年,我局将继续按照国家、省和市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密切关注社会对审计信息的需求,不断拓展公开内容、提升信息质量、加强队伍建设。二是完善网站管理机制,强化日常监测和定期检查,切实发挥政务公开在服务型政府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本年度无主动公开情况需要说明事项。
2.本年度无依申请公开情况需要说明事项。
3.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