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市审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能,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一)深刻领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将法治政府建设与审计机关建设有机结合,贯穿于审计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
(二)强化领导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今年以来,市审计局局党组共召开13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集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召开32次局党组扩大会议,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列入第一议题,并提出审计机关具体贯彻落实措施。
(三)进一步丰富学习形式。通过局领导率先垂范带头讲、邀请专家深入讲、普通干部双周讲堂轮流讲等多样化学习形式,以主题教育为契机,深入县级审计机关和审计组开展调研座谈,及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精神,切实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入行。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持续开展审计干部学法用法教育活动。积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以集体会议学习、视频培训学习、网络在线学习、自主学习等多种形式,积极参加审计署、省审计厅举办的各类培训,并结合审计工作实际需求,学习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推动学法用法常态化、规范化。
(二)广泛开展学法用法宣传活动。一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全局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中心大局、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的能力。二是注重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结合学习,市审计局充分利用“三会一课”、青年理论小组等形式开展党内法规学习,突出学习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三是主动走进群众,与碧桂园南区社区、陵西路社区等开展支部共建等活动,通过普法讲座、以案释法、派发普法宣传资料等方式,积极教育引导社区党员群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四是组织全体审计干部完成市普法办公室组织的全市公职人员年度学法考试,总体考试成绩优秀。
(三)切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机关普法责任制,坚持法治政府建设、普法工作与审计工作有机结合。在审计工作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结合典型审计案例,充分利用召开审计进点会、现场审计、延伸审计调查、征求审计对象意见等环节,向被审计对象和有关部门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审计法等法律法规,促进相关政府部门提高依法行政意识,严肃财经纪律,支持和配合审计工作。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一)加强组织建设,着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单位的年度工作计划,细化领导班子责任分工,压紧压实责任,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单位其他工作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同步考核,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二)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认真落实述法”要求,通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讲座和自学等形式,积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升全体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法治水平。
(三)健全和落实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一是严格落实《中共韶关市审计局党组工作规则》,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切实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二是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规定,推行干部公开选拔制度、任前公示制度,切实做到干部任用的公开、公平、民主、科学。三是严格落实《中共韶关市审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中共韶关市审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提高党组理论学习水平。四是严格落实《韶关市审计局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韶关市审计局政府法律顾问考核制度》,确保行政决策合法依规。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以法治思维推进审计工作。以审计工作推动政府治理为目标,坚持把法治思维贯穿审计监督全过程。今年以来市本级已实施审计项目37个,已完成23个,审计查出问题金额40.17亿元,非金额计量问题226个,审计处理处罚4.69亿元,移送处理事项4件,通过审计促进整改问题金额(含审计期间整改)55900万元。同时,经梳理审计发现问题,制发了《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重点风险防范工作清单》《审计发现共性问题清单》,列示“多发”“易发”“潜在”的47个风险点及128种主要表现形式,并提出针对性预防措施。
(二)稳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审计结果对外公告,不断拓宽审计结果对外公告途径,主动接受社会对审计工作的监督。2023年,重点做好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情况公告及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公告,督促重点整改单位按要求公告审计整改成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不断提升审计工作质量。以健全审计质量控制制度为抓手,通过梳理近年来在法规审理、审计质量检查中存在的共性问题,提升总结,印发了《韶关市审计局关于印发经济责任审计文书参考格式(试行)的通知》《韶关市审计局审计项目审核复核审理工作管理办法(试行)》《韶关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业务质量控制的通知》《韶关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审计业务文书格式的通知》等审计质量控制制度,进一步规范审计监督程序,进一步明确审计质量控制职责。印发《关于印发<韶关市审计局审计业务岗位人员平时考核办法><韶关市审计局综合岗位人员平时考核办法>的通知》,把审计质量责任落实到人,促进各岗位人员增强责任心,有效提升审计质量。
(四)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要求。持之以恒的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要求,严格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市普法办公室各项计划任务安排,及时报送相关工作材料,有序推进各项部署安排有效落实。
五、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局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持续紧抓审计质量提升,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能力逐步提升,依法审计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但与《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中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一)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全面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是审计质量的重要保障,但仍存在极少数工作人员满足于被动完成法治政府建设、“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任务与要求,在审计工作中主动履行普法职责的积极性不高,根本根源在于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到位。
(二)法治宣传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学习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手段,由于审计任务繁重、审计人员出差较为频繁,法治宣传学习形式多以集中学习为主,学习内容多为传达重要指示精神。法治宣传学习形式较单一、学习深度不够,与审计业务的结合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审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审计质量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是审计部门切实规范依法行政行为、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的重要保障。但在审计工作中,仍存在审计取证不规范、审计建议不适当、报告格式未统一等审计质量问题需要进一步规范。
六、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市审计局认真梳理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审计部门相关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完成情况较好,工作记录较为完善,未发现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严重不足,但在提升审计质量、提高审计权威、落实审计整改监督职责等方面还存在提升的空间。2024年,市审计局将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韶关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及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统一部署,继续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市审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践行“两个维护”、拥护“两个确立”落实到审计监督全过程,全面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大局,推动党和国家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二)持续加强法治宣传学习。市审计局将持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学习教育,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高审计干部法治意识、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切实贯彻落实行政机关普法责任制,持之以恒的在审计业务中持续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坚持党建活动与普法工作的有机结合,主动走进群众,更加广泛开展普法宣传。
(三)稳步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市审计局将持续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认真落实“述法”要求。以贯彻落实宪法、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加强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后续监督为基础,持续加强审计机关自身建设,为法治政府建设、审计监督职责履行提供坚实可靠有效的制度保障。
(四)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市审计局将聚焦主责主业,深刻领会把握依法审计的重要要求,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要求,依据新修订审计法、法定职责权限及程序,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审计工作,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维护审计权威性和公信力,为加快建设法治韶关、推动韶关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