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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审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时间:2023-02-07 15:41:12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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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市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深入推进审计法治建设,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审计工作创新,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2022年,市审计局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审计机关建设相结合,贯穿于审计工作的全过程。市审计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认真落实“述法”要求,并通过召开局党组会议、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讲座和自学等形式,积极组织审计干部职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使审计干部职工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要求,深入学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使全体审计干部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审计工作创新。同时,市审计局按市委依法治市办、市普法办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并及时报送市审计局法治政府建设、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相关情况材料,确保各项工作有效性、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加强审计监督,认真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

  (一)健全和落实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一是进一步落实《中共韶关市审计局党组工作规则》,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明确重大决策事项范围、决策程序,党组坚持“科学、民主、公开”的原则,切实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重大财务开支和重大事项经过党组集体讨论决定,进一步增强民主决策意识,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二是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的程序规范,推行干部公开选拔制度、任前公示制度,切实做到干部任用的公开、公平、民主、科学。通过不断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人事任免、党组决策等制度,进一步推进审计工作的规范化和法制化。三是严格落实《中共韶关市审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被市委宣传部评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示范班。四是落实《韶关市审计局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和《韶关市审计局政府法律顾问考核制度》,充分发挥市审计局政府法律顾问作用,确保行政决策合法依规。

  (二)审计领域规范治理任务取得新进展。市审计局紧紧围绕市委关于开展“改革攻坚规范治理年”的工作要求,将规范治理工作纳入月度重点工作例会汇报内容,局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促,召开12次会议听取规范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研究下一步工作计划。会同市国资委联合印发《加强市属国有企业审计协同监督工作办法》,加强国资监督与审计监督协同,探索打造市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闭环,形成监督合力,推动市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将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市直机关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印发审计整改长效机制的若干措施,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推动有关单位举一反三、完善制度机制。结合我市实际,梳理出重大事项及请示报告报备清单,形成《关于贯彻落实审计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印发,切实提高请示报告工作的质量和实效。出台《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反馈会指引》,进一步规范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反馈制度。同时,注重做好改革宣传工作,先后有11篇相关工作信息在韶关市政府门户网站、广东省审计厅门户网和韶关日报刊登,切实营造良好社会治理氛围。

  (三)坚持全面依法治市,充分发挥审计职能。截至2022年12月,市审计局完成审计项目39个,提出审计建议115条。通过审计促进整改问题金额(含审计期间整改)9.72亿元,其中增收节支2.39亿元、促进资金拨付到位0.96亿元,审计后挽回损失648万元。为推动落实上级各项工作部署落地落实发挥重要支撑作用。

  (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市审计局稳步推进审计结果对外公告,不断拓宽审计结果对外公告途径,主动接受社会对审计工作的监督。2022年,重点做好韶关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情况公告及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公告,督促重点整改单位按要求公告审计整改成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坚持做到依法审计。一是确保在实施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对象送达审计通知书,进行审计公示,依法获取审计所需证明材料,审计报告出具前征求被审计对象意见,按规定对审计报告进行审议,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及时将审计报告送达被审计对象;坚持审计职责权限法定、审计程序法定、审计方式法定、审计标准法定和审计保障法定的“五个法定”原则。二是正确履行救济途径告知义务,认真贯彻落实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审计机关在出具审计报告及下达审计决定时,严格按规定告知被审计对象享有的救济途径,保障被审计对象拥有要求听证、提请裁决、申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等法定权益,规范审计机关行为。三是积极推行廉政回访等制度,审计实施中强调“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并告知被审计单位,在外出审计组设立廉政监督员,进一步增强纪律约束。

  三、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提升审计干部法律素养

  市审计局始终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普法工作与审计机关建设相结合,贯穿于审计工作的全过程,创新形式和载体,研究制定《韶关市审计机关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和《韶关市审计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及普法责任清单》,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一)坚持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组织审计干部职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使全局干部了解和掌握普法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审计工作创新。二是深入学习党内法规。为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新形势新要求,市审计局切实开展党内法规的学习,突出学习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注重把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结合起来学习,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邀请市普法讲师团成员和省审计厅领导等法律专家对审计部门进行专题授课,全局干部的法律素养和法治思维得到提高。充分利用“4·15”、“6·26”“12·4”等重要节日为契机,多次前往秀水镇芳塘村、风采路社区等地开展“送法进乡村”“送法进社区”活动。疫情期间,积极投身疫情防控一线工作,并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和相关法律规定,取得良好效。积极组织全体审计干部完成市普法办组织的全市公职人员年度学法考试,总体考试成绩优秀。

  (二)深入开展审计干部学法用法教育活动。市审计局积极建立健全学法用法制度,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通过组织审计人员参加审计署、省审计厅举办的视频培训、专题培训、网络在线学习,以及集中学习和自学等多种形式,把普法宣传与用法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学习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广东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施办法(试行)》《广东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审计干部的法律素养得到提高。

  (三)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一是为贯彻落实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充分发挥审计机关监督职能作用,在审计执法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按照市审计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结合典型审计案例,围绕审计事实、审计证据、审计程序和审计法律法规适用等内容,经常向被审计单位和社会公众进行释法说理,充分发挥以案释法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增强法治宣传效果。二是贯彻落实行政机关普法责任制,加强对被审计单位的法律宣传,将普法宣传工作与审计业务工作密切结合起来,结合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审计实施过程开展普法工作,充分利用召开审计进点会、现场审计、延伸调查、征求审计意见等环节,向被审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审计法等法律法规,将审计执法过程与普法过程相结合,促使各部门充分了解审计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支持和积极配合审计工作。三是积极参加2022年韶关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并在现场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局法规部门在活动准备过程中不断整理归纳以往在执法普法过程中的优秀经验,查漏补缺完善短板,普法工作效果得到进一步提高。

  四、下一年度工作目标

  市审计局认真梳理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审计部门相关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完成情况较好,工作记录较为完善,未发现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严重不足。2023年,市审计局将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韶关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及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统一部署,继续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学习。市审计局将继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学习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宣传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宣传审计法律法规,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进一步健全普法工作责任体系,不断增强审计干部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建设。以贯彻落实宪法、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加强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后续监督为基础,继续完善审计自身配套制度建设和审计内部法治监督机制,确保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审计工作扎实、规范、有序、有效地开展。

  (三)进一步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市审计局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开展审计,认真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各项工作及自身审计任务。继续落实审计执法岗位责任制和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不断提高审计执法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发挥审计“查病、治已病、防未病”的功能作用,充分发挥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保障作用。增强尊崇宪法、遵守法律的法律意识和底线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水平,为加快建设法治韶关、推动韶关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