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韶关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现公开韶关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韶关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韶关市浈江区执信路1号;邮编:512000;电话0751-8260004;传真:0751-8875791;电子邮箱:sgjtj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韶关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着力健全工作机制、加快平台建设、强化日常监督管理,聚焦全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和群众关心期盼,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
1.加强组织保障。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由局“一把手”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保密审查组、信息公开组,由局办公室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相关科室配合协助。定期召开局务会议讨论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研究工作措施,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健全制度机制。坚决贯彻落实《韶关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交通运输信息公开工作方案》《韶关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交通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关于重申政府交通运输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纪律的通知》等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定期总结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各科室职责和工作任务,确保交通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序开展。公开信息涉及业务工作的事项,及时对接业务科室,充分征求意见,研究分析,统筹考虑公开信息的社会效益,确定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范围。涉及其他部门的,积极与所涉及部门进行沟通、核实,保证公开的政务信息准确一致。同时,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制度,除本单位公开形式为主动公开的文件和转载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外,需要公开的内容,都要经过保密审核方可公开,未经保密审核的,不得公开。
(二)加大公开力度,拓宽信息公开覆盖面
1.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规范化流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交通运输信息,均于信息生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开,严格按照规范程序主动向社会公开本市交通规划及有关重大决策,如《关于〈韶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的政策图解》《韶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措施,如《韶关市从事网约车经营条件及流程》;每周定期公布《韶关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等。
2.加强主流媒体信息公开力度。充分利用互联网范围广、简单快捷、成本低、方便群众及时准确获取信息的特点,依托韶关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韶关市人民政府网韶关市交通运输局分栏和政府公报、报刊、广播、电视、新闻等各类主流媒体公开我局信息,2022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465件,回复建议咨询投诉总计2022件。
3.不断拓宽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信息公开范围逐步从文件、规定、重大决策信息,到交通生活的方方面面,如局工作动态、交通简讯、公众咨询热点问题、交通科技发展新趋势等。2022年8月10日,针对市民反馈韶关市网约车从事经营条件及流程等问题,我局主动编制办事指南,及时公开,为市民办理相关证件提供便利;编写《韶关交通》工作简报,将我局工作学习情况,包括重点工作情况、学习培训情况等通过简报形式进行公开,为市民了解我局工作情况和学习相关政策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三)压实工作责任,高质高效推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2022年,我局(含市港口办)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2件(主办5件,会办7件),承办政协委员提案、意见23件(主办提案10件,会办提案9件,承办意见4件),内容主要涉及公路港航规划建设、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和管理等方面,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办复率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总体上稳定有序的推进,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策解读力度有待提高,对政策解读重视不够,政策解读文章公布频次不高,政策解读形式比较单一;二是部分栏目更新频率较低,公开内容不够丰富,信息公开内容质量有待提高;三是政务公开管理不够规范,部分信息公开内容不够规范,存在信息公开内容应到期撤稿而未撤稿的现象。
(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工作,提高政策解读栏目更新频次,丰富解读形式,提高可读性、感染力,及时准确向群众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二是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栏目更新频率,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选择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作为突破口,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强化信息内容保障;三是进一步强化业务培训,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知识的学习、培训工作,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韶关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