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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7 17:01:36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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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韶关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精神和要求,现公布韶关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韶关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韶关市浈江区执信路1号;邮编:512000;电话:0751-8883732;传真:0751-8875791;电子邮箱:sgjtj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韶关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紧密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着力健全工作机制、加快平台建设、强化日常监督管理,聚焦全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和群众关心期盼,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

  1.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成立由局“一把手”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专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保密审查组、信息公开组,由局办公室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相关科室配合协助。定期召开局务会议讨论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研究工作措施,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坚决贯彻落实《韶关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交通运输信息公开工作方案》《韶关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交通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关于重申政府交通运输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纪律的通知》等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定期总结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各科室职责和工作任务,确保交通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序开展。公开信息涉及业务工作的事项,及时对接业务科室,充分征求意见,研究分析,统筹考虑公开信息的社会效益,确定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范围。涉及其他部门的,积极与所涉及部门进行沟通、确认,保证公开的政务信息准确一致。同时,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制度,除本单位公开形式为主动公开的文件和转载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外,需要公开的内容,都要经过保密审核才允许公开,未经保密审核的,不得公开。

  (二)加大公开力度,拓宽信息公开覆盖面

  1.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交通运输信息,均于信息生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开严格按照规范程序主动向社会公开本市交通规划及有关重大决策,如《韶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交通运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通知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措施,如韶关市货运行业乱象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浈江区、武江区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的通告》;每定期布《韶关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等。

  2.充分利用互联网范围广、简单快捷、成本低、方便群众及时准确获取信息的特点,依托韶关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韶关市人民政府网韶关市交通运输局分栏和政府公报、报刊、广播、电视、新闻等各类主流媒体公开我局信息。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328件,回复建议咨询投诉总计1462人次。

  3.公开信息内容的覆盖面进一步拓展和丰富,逐步从公布文件、规定、重大决策信息,到涵盖交通生活的方方面面,如旅客列车时刻、汽车客运班次和公交车运行线路、交通趣闻、局属单位工作动态、交通简讯、春运快报、公众咨询热点问题、交通科技发展新趋势等。2021年11月24日,针对市民反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办理等问题,我局主动编制办事指南,及时公开,为市民办理相关证件提供便利。

  (三)加大公开力度,推动交通运输发展

  1.利用信息公开促进交通运输工作水平提高,如编写和发布《韶关交通》工作简报,将我局工作学习情况,包括重点工作情况、学习培训情况等通过简报形式进行公开,为市民了解我局工作情况和学习相关政策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2.积极推进我市交通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加强了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及时性、规范性,同时,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

  (四)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1年,我局承办人大建议10件(主办)、政协提案(意见)16件(主办7件,会办4件,承办政协意见5件)。内容主要涉及公路规划建设、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和管理、公路养护等方面,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办复率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6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5

行政强制

6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总体上稳定有序的推进,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策解读力度有待提高,对政策解读重视不够,政策解读文章公布频次不高,政策解读形式单一,目前仅有文字解读形式。二是部分栏目更新频率较低,公开内容不够丰富,信息公开内容质量有待提高。三是政务公开管理不够规范,部分信息公开内容不够规范,存在信息公开内容应到期撤稿而未撤稿的现象。

  (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工作,提高政策解读栏目更新频次,丰富解读形式,提高可读性、感染力,及时准确向群众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二是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栏目更新频率,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选择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作为突破口,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强化信息内容保障。三是进一步强化业务培训,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知识的学习、培训工作,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韶关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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