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
2025年,市国资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聚焦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要求,坚持依法监管、依法治企,完善国资监管制度,护航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市国资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市国资委领导班子成员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二)依法全面履行监管职能。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所有公开申请答复率达100%。调整《韶关市国资委出资人管理事项清单》,保留23项监管事项、8项报备事项、3个奖惩事项。2025年,市国资委印发涉及融资管理、薪酬管理、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投资基金、章程制定、中长期激励等制度或指导性文件,引导企业完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确保企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
(三)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治企能力。2025年,开展市国资委及监管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旁听人民法院庭审活动1次,开展警示教育活动2次,市国资系统组织购买学习《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积极组织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参加2025年学法考试,提升全市国家工作人员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示范带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四)坚决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依托市国资委法律顾问,继续开展合法性审核、合同审查、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法律宣传等工作。市国资委在制定监管制度、审核企业投融资、企业重组整合时均请律师出具专业法律意见。将法律意见作为合法性审查必要一环,确保政策出台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为市国资委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行使国资监管职能提供法律保障。
(五)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一是全面加强合规管理。市国资委监管企业严格按照《韶关市市属企业合规管理暂行办法》及工作指引,建立健全企业的合规管理制度,督促企业树立合规管理意识,加强遵法治企意识。二是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各企业结合自身实际,通过开展普法宣传、在重点交通枢纽、重点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利用LED显示屏、宣传海报等广泛设置、播出、发放和张贴民法典宣传公益广告和宣传标语,提升主题宣传教育知晓度。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市国资委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诸多短板。一是国资监管体系不够完善,监管体制与运行机制不够健全,部分监管制度滞后,难以适配国企改革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监管精准性和穿透性不足。二是法治队伍建设有短板,系统内复合型法治人才储备短缺,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人才培养与使用机制需优化。三是国企合规经营水平不均衡,部分企业合规意识不够强,合规管理体系不健全,内控制度执行不严,风险识别与防控能力不足。四是法治宣传实效欠佳,宣传形式单一,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实践的深度和广度不够,法治文化建设推进不足。
三、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6年,国资委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紧扣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大局,聚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为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保障。
(一)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健全市国资委党委统一领导、班子分工负责、各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责任层层传导、落实到位。
(二)规范权力运行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所有涉企重大决策必过合法性审查等流程。深化政务公开,依法公开国资监管、国企改革等重点信息。加强规范性文件全流程管理,保障权力依法规范运行。
(三)强化法治素养提升。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必修课,多渠道开展国资法治宣传,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
韶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6年3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