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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日报社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管理规定

时间:2021-12-22 15:02:31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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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单位辖区住宅楼、办公大楼的用电安全,消除事故隐患,根据国家、省、市的相关制度结合报社实际,制订本管理规定。

        一、安全用电的管理要求

     (一)单位所有用电设备、配电房(含基建配电项目)的维护与管理,要求持有电工操作证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管理。

     (二)按照电工操作规程监视配电房和低压用电的安全运行情况,并做好记录。发生用电故障时,须由专业操作人员协调处理。

     (三)单位主线线路、配电房接地设施需每半年自查一次。避雷器每年需经认可机构检测。

     (四)配电房自备电源与市电转换时操作,必须按照以下操作程序:

       1.外线停电时,拉下配电屏总闸,转换合上背面闸刀开关;启动发电机组稳压至380V后,再闭合自送电源闸刀输送稳压自备电源。

       2.外线用电恢复时,切断自备供电的电源空气开关后,闭合屏前总闸刀开关;再闭合转换屏后设备开关,严禁带负荷拉闸刀开关。

       3.相应设备由专人负责操作,开机送电前,要检查所涉设备是否正常。如正常再合闸送电。

       4.配电房不能堆放杂物,要定期清洁,经常检查设备运行及电线线路情况,消除事故隐患。

       5.门卫出入配电房时必须随手关门,以防老鼠或其他小动物闯入配电房,造成线路被咬损或短路等故障。

        二、节约用电的管理要求

     (一)严禁在办公大楼各办公室、辖区各值班室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如超过1500w以上的电暖炉、油灯暖炉、电磁炉、电热杯、大功率的灯泡等。

     (二)室内各种照明设备、电器设施若发现异常现象,必须立即关闭或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办公室或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前往处置,严禁自行处理,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三)单间宿舍住宿人员严禁私自改动室内线路、乱拉接电线、盗接公共电源。

    (四)严禁私人乱拉乱接乱挂电源,禁止在一楼车库对电动车充电。确有需要的,须报办公室审批并由专业技术人员拉接电源安装电表后方可使用。

    (五)电器设备的用电规定

      1.空调设备使用

   (1)夏季室温高于30℃以上,冬季室温低于16℃以下时,方可使用空调及电暖设备。

   (2)夏季办公室空调设定温度不得低于25℃,冬季办公室内空调设定温度不得高于23℃。

   (3)开启空调、电暖器等取暖设备的办公室要注意保温,关好门窗,减少冷热气流的损失,节约用电。

   (4)下班或不需使用空调及电暖器时,要及时关闭电器开关。

     2. 照明及办公设备使用

  (1)白天光线充足时尽量使用自然光线,各员工要注意随时关闭卫生间、楼道、走廊的排气扇与照明开关,坚决杜绝“白昼灯”和“长明灯”现象。

  (2)下班后或长时间离开办公室,要关闭所有使用的照明灯、电脑、打印机、饮水机、排气扇、电暖器、空调等用电设备,消除安全隐患,减少不必要的耗电。

     三、安全用电的督导检查

  (一)下班后,值班门卫要对各楼层的照明设备进行检查,并及时关闭各卫生间、楼梯、走廊等未关闭的用电设施。

  (二)电工每季度对辖区3幢住宅楼公用部分、办公大楼的用电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并修复处理。

  (三)各部门主任对本部门安全用电负管理责任。

  (四)对不规范使用办公设备用电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使用人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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