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打开 · 手机版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国家统计局韶关调查队

2023年国家统计局韶关调查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24-01-15 15:59:32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打印】 【字体:

2023年国家统计局韶关调查队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韶关调查队深入贯彻落实总队、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健全运行机制、规范运作程序、优化公开内容、突出工作重点,持续推进统计调查工作公开透明。

        (一)极推进主动公开。一是多渠道扩宽线上信息公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定期公开规章文件、规划计划、工作动态、统计数据、财政预决算、人事任免等信息,严格按照日程安排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PPI),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把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注、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切入点,积极回应各级党政机关和群众来函来电,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流程提供调查数据等。二是积极推进线下信息公开。及时在办公区公告栏公开党费收缴、人事文件、经费收支等党务政务信息,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及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精心组织开展“统计开放日”系列活动,积极展示韶关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和统计事业成就,及时向社会公众解读相关数据,让统计调查走近社会大众。

        (二)持续健全运行机制。一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实际,认真梳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更新《国家统计局韶关调查队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有序推进统计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二是进一步规范公开流程。明确由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发布与对外提供,相关科室按分工完成资料整理,经保密领导小组审核后,统一交由办公室按统一规范格式对外发布和提供,确保所有对外发布信息均经过严格审查、不出纰漏。三是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对照《韶关调查队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根据本队职能和权责清单进一步优化组织机构、规章文件、规划计划、工作动态、统计公报、统计数据、财政预决算、人事任免等公开栏目和公开内容,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三)全面加强组织保障。切实发挥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年初主动听取信息公开工作汇报,统筹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统计调查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统筹。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完成工作交接,明确小组成员各自职责,压实责任链条,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细。在本单位办公室设立政府信息查阅点和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加强分工协作,配备专职和兼职工作人员各1名,负责信息收集发布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专题培训,讲授信息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全流程工作,增强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韶关调查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主动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水平与社会各界需求相比仍有差距。

        2024年,韶关调查队将以更大力度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按照广东调查总队、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下大力气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推进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细落小。

        (二)主动拓展公开领域,加强政策解读和数据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三)进一步强化学习培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制度和文件精神的学习,强化信息公开意识,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