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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韶关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韶府规〔2024〕1号)

时间:2024-02-23 09:13:30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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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粤府令第277号)有关要求,现决定废止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韶关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韶府规〔2020〕3号)。本通知(韶府规审〔2024〕1号)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韶关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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