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韶关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粤府令第288号)和《韶关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韶府办〔2017〕46号)要求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司法局反映。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7日
韶关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韶关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粤府令第288号)和《韶关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韶府办〔2017〕46号)要求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司法局反映。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7日
韶关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