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有关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沈河民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时发表重要讲话,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作出制度化、规范化安排具有很强的政治性、针对性和指导性。
会议强调,要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人大监督之力助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扎实推进绿美韶关生态建设。要发挥好人大监督职能,聚焦生态文明建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要抓紧抓实城市污水管网建设、农村污水治理等专题调研,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的实施监督力度,督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得到有效整改。要推动工作责任落实,支持政府及相关部门持续推进绿色发展和污染治理,加强环境执法检查,为建设具有区域影响力的新韶关贡献人大力量。
会议审议通过《韶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充分发挥人大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中作用的工作方案》并研究了其他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张彬、陈大川,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陈刚参加会议。(转载韶关日报 彭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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