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十四批群众举报件4件(来电1件,来信3件),列为重点件0件。涉及大气1件、水1件、生态1件、固废1件。其中,浈江1件、乐昌2件、南雄1件。
当日,上述群众举报件已全部转有关县(市、区)、单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