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增强社会单位及公众消防安全意识,督促社会关注消防安全,及时消除和整治火灾隐患,韶关消防现将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予以曝光,督促隐患单位落实整改,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火灾防治,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一、乐昌市公主下路78号锦江花园小区内。隐患:占用消防车通道。整改情况:联系车主立即整改。
二、武江区西联镇上庙背村安置地B2-1。隐患:烟感报警器安装位置不符合要求。整改情况:责令立即整改。
三、南雄市雄州街道善舞艺术培训中心。隐患:灭火器指针指向红色区域压力不足。整改情况:责令立即整改。
四、浈江区新韶镇华南农产品交易中心彬彬水果行。隐患: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整改情况:责令立即整改。
五、始兴县罗坝镇罗坝街兴乐福超市。隐患:堵塞安全出口。整改情况:责令立即整改。
六、新丰县遥田镇永福街与新建街交叉口东40米。隐患:安全出口处停放电动车。整改情况:责令立即整改。
七、仁化县龙井路2号丹霞新城沁润园A区11栋17号北木南烤肉店。隐患: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整改情况:责令限期整改。
八、曝光车辆:粤F·73AXX。于翁源具龙仙镇朝阳路北二巷违规占用消防车通道。
韶关消防温馨提醒:冬春季节用电量大增,商铺应定期检查电气线路,防止老化、破损引发火灾;不堆放杂物,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无阻;严禁随意使用明火,如确需使用火炉、电暖器等加热设备,应确保远离可燃物,并有人员看护;严格遵守消防法规和相关规定,不违规经营、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确保商铺的消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