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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有变化
9月30日前可办理调整业务

时间:2025-07-07 10:38:42 来源:韶关日报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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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近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2025汇缴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从2024年度的不高于27672元调整为不高于27717元;最低月缴存基数不低于本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1750元。

  据悉,根据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的规定,我市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包括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上下限额、缴存比例上下限等方面。2025汇缴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24年度月平均工资,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计算。

  “2025汇缴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不高于本市2024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9239元的3倍,即27717元;最低月缴存基数不低于本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1750元(根据广东省相关规定实时调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人员介绍,缴存职工月工资未超过缴存上限的,以实际工资为月缴存基数;月工资超过缴存上限的,以最高月缴存基数27717元为月缴存基数;月工资低于缴存下限的,以最低月缴存基数为月缴存基数。

  2025汇缴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均不低于5%,不高于12%,年度调整受理时间为2025年7月至9月。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执行年度为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工作人员提醒,各缴存单位、自愿缴存人员应在2025年7月1日至9月30日办理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业务。缴存单位可在线上办理,单位经办人用电脑登录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选择“缴存基数调整业务”进行办理;或单位经办人携带《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申请表》到公积金窗口办理;自愿缴存人员携带身份证到公积金窗口办理。

  值得注意的是,缴存单位已办理缴存基数调整业务,但因业务差错等原因需纠错调整的,请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到公积金窗口办理。如需同时办理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调整的,请先办理调整缴存比例业务,再办理调整缴存基数业务。自愿缴存人员办理缴存基数调整业务暂未开通线上办理途径,请前往公积金窗口办理。(转载韶关日报 范琳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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