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档案馆档案开放办法》,韶关市档案馆顺利完成了第七批馆藏档案的开放审核,进一步满足了社会公众对开放档案信息日益增长的需求。
据悉,此次档案开放审核工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国家档案馆档案开放办法》的相关要求,按照档案开放鉴定审核、审批程序,以市委办、市委宣传部等市直机关单位和部分破产好企业档案为主,组织专人对自形成之日起满25年的馆藏档案逐全宗、逐卷、逐件地开展初审、复审,并通过函询档案形成或移交单位的意见确保开放审核工作的合理性和专业性。
此次开放审核工作共开放档案4729卷51898件,内容涵盖新中国成立后的政策、法令、规章、制度,以及各行各业社会、经济、文化建设等方方面面的内容。即日起,公众可持身份证、工作证等有效证件到韶关市档案馆档案查阅大厅利用。
下一步,市档案馆将继续加强档案开放审核工作,努力实现档案“应开放尽开放”,更好地发挥档案工作存史资政育人以及服务社会民生和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转载韶关日报 张惠娟 王爱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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