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简 繁
  • 扫一扫
    打开 · 手机版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韶关要闻

全市各县(市、区)发布禁火令
森林防火进入高风险阶段

时间:2026-10-21 09:34:55 来源:韶关日报 访问量: -
【打印】 【字体: 大 中 小】

  10月20日,记者从市林业局获悉,10月以来,全市天气持续高温晴朗,浈江区、武江区、曲江区、乐昌市相继发布森林火险红色预警,为全省目前仅有的红色等级区域;其他县(市、区)森林火险黄色预警信号连续生效。目前,全市10个县(市、区)均已发布禁火令,森林防火进入高风险阶段。连日来,各地护林员、防火检查站全员上岗,严查火种进山入林。  

  进入10月,我市“旱涝急转”,连日高温晴朗、风干物燥。一方面,前期草木茂盛,林下可燃物存量大,连片易燃植被分布广,林电交织隐患突出;另一方面,秋收冬种、林区施工、重阳登高和进山秋游人流叠加,野外火源管控难度持续加大。  

  据统计,上半年全市累计整改森林火灾重大隐患22处,排查整改一般森林火灾隐患220处,累计制止野外违规用火903起。目前,全市2751名专职护林员全员在岗,设置799个防火检查卡点,落实“逢车必查、逢人必问、逢火必缴”。  

  市林业局森林火灾预防科相关负责人提醒,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烧烤、烤火取暖,以及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秸秆田基草等,在森林防火区内一律禁止;对违规野外用火行为,我市落实举报奖励机制,欢迎群众监督。  

  据悉,今年1月1日起,《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正式施行。根据条例,个人违法最高罚款提高至2万元;单位违法最高罚款提高至20万元。同时,《条例》规定,火灾扑救等费用由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承担。此前,我市某县一名村民违规炼山引发山火,不仅被顶格处以2万元罚款,还须承担火灾扑救费用,相关监管责任人也因履职不到位被严肃追责。(转载韶关日报  张伟杰)

  (严禁第三方复制和转载)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