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沈河民,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胡德宁、邓彩虹、李再丰、张彬、陈大川、陈刚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市监委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韶关市农业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韶关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和县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草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以及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经表决,决定免去张岩的韶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职务;张毅的韶关市财政局局长职务。免去曾房兰的韶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决定任命吴昕为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局长。任命李沙沙为韶关市监察委员会委员。会议还通过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会上,沈河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罗海俊,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不是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委、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转载韶关日报 邹方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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