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座谈会精神,研究我市贯彻落实意见。会议还传达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及省委常委会会议有关精神。市委书记陈少荣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近日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作出重要指示,为全市上下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工作,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薪火相传、后继有人的高度,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作为战略性、基础性工作来抓,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协同育人格局。要强化学校育人主体责任,突出思想政治引领,持续推进“红色领航”思政课建设,深化法治副校长工作,用未成年人听得懂、愿意听的方式开展禁毒、预防校园欺凌等主题法治宣传教育,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加强心理健康教师队伍建设,更好守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要发挥家庭育人基础作用,落实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实施精准帮教,引导家长用正确方法教育子女。要提升社会育人综合实效,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违法犯罪防治,常态化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建立信息共享、沟通协调机制,确保欺凌、侵害未成年人问题早发现、早处置,加快专门矫治教育场所建设,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党的工作机关要深刻认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对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的工作机关工作,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意义,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要坚定不移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牢政治机关定位,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努力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要自觉服从服务于党的中心工作,着力构建权责清晰、运转协调、执行有力的工作体系,加强党的工作机关之间的沟通协作,凝聚服务韶关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要全面提高政治能力和履职水平,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优、纪律严的过硬干部队伍。(转载韶关日报 侯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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