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关于实施个人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聚焦重点行业中小微企业和重点就业群体,推出个人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我市人社、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正积极响应、迅速部署,全力推动该项惠企利民政策在我市落地见效。
此项政策覆盖在制造业、生活服务业等重点行业中小微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等重点群体。政策明确,重点行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与重点群体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按照个人缴费额的25%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同一人员补贴期限最长12个月。
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市各级人社部门正依托“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对省级下发的符合条件企业和人员名单进行核对和宣传。同时,将组织各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主动对接企业,开展政策宣讲和申报指导,确保企业和重点群体“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提醒,请全市符合条件的企业密切关注,并于2025年12月31日前通过“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向所在地人社部门提交首次补贴申请。申请时需提供符合条件的相关人员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缴费清单及社会保障卡账号等材料。未在省级名单内但实际符合条件的人员,也可由企业代为提交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同样可享受政策。
此项政策是稳就业、促发展、惠民生的具体举措,对我市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我市将切实加强组织协调,优化经办服务,强化资金保障,推动政策精准高效落地,助力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转载韶关日报 范琳珍)
(严禁第三方复制和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