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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为2025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
个人缴费标准不变  财政补助再增每人30元

时间:2025-10-01 13:35:34 来源:韶关日报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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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9月29日从市医保局获悉,韶关市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即将开始,从2025年10月1日持续至12月31日。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400元,与2025年度保持一致,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人700元,较2025年度增加30元。

据了解,我市居民已参保2025年度居民医保的,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完成2026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的人员,待遇享受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自2025年起断保或未在集中参保期参保缴费的参保人员,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将面临至少3个月待遇等待期。

我市2026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与2025年度保持一致,即每人400元。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700元,比2025年度增加30元。我市特困供养等特殊人群在韶关参保纳入政府资助参保,个人不需缴费。

我市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方式有线上和线下方式。线上缴费可选择“粤税通”“粤省事”“粤医保”微信小程序、韶关税务微信公众号、支付宝进行缴费。支持为他人缴费,支持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为近亲属缴费。线下缴费可在各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医保经办服务大厅、税务服务大厅、“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以及我市的农业银行、邮储银行网点办理缴费。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提醒,为了不影响市民和家人的医保待遇,如果出现参保人变更参保状态、关系转移的情况,请及时通过“粤医保”小程序或者到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变更代扣银行账号请通过“粤税通”小程序或者前往当地税务服务大厅办理。若办理了职工医保停保手续的,请务必及时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并完成缴费,确保医保待遇有效衔接。若在本市或外地参加了职工医保的,不能重复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委托银行代扣的参保人,请在10月15日前提前存足代扣款项,同时密切关注银行账户代扣情况,如银行代扣未成功,请在2025年12月底前通过其他方式完成缴费,确保成功参保。(转载韶关日报  范琳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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