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韧性城市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精神,研究部署我市贯彻落实意见。市委书记陈少荣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科学分析了城市工作面临的形势,进一步明确了做好城市工作的总体要求、重要原则、重点任务,为我们推进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
会议强调,要准确把握做好城市工作的总体要求,立足韶关的城市国土空间、历史文化、生态环境、交通格局、人口变化、城镇化趋势以及产业发展要求,科学编制“十五五”规划,做实做细城市规划,谋深谋细发展和建设思路,着力构建城市发展新格局,为建设具有区域影响力的新韶关夯实基础。要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以贯彻落实中央两个《意见》为抓手,准确把握城市建设投资方向,谋划储备实施一批打基础、补短板、利长远的更新改造项目,持续增强城市的承载力和发展后劲;紧紧扭住国家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这一重点任务,不断优化城乡生产、生活、生态三大布局,深入推进产业结构、居住环境、公共服务优化升级;认真对照城市更新八项重点任务,统筹推进新老城区发展建设,持续提升城市功能品质。要持续提升城市现代化管理水平,坚持党建引领和依法治市,健全完善城市基层治理体系,切实提高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注重保护城市历史文脉,涵养城市人文精神,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擦亮“善美韶关”城市品牌;力戒形式主义,不搞劳民伤财的“面子工程”“形象工程”,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努力把韶关建设成为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转载韶关发布 吴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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