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沈河民主持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会议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并开展交流研讨;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和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精神,传达学习省委和市委常委会会议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市人大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强调,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强化思想引领,筑牢政治忠诚,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要狠抓作风建设,紧密结合当前开展的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永葆清廉务实本色。要提升履职效能,践行人民至上宗旨,为推动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贡献人大力量。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国、省、市有关部署要求,结合人大职能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建设,强化法治赋能,抓好《韶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为我市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筑牢法治根基;强化监督推动,推动我市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强化代表助力,组织代表围绕建设工作开展多样活动,号召代表以身作则,带动社会形成文明风尚。
会议指出,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党中央关于做好城市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刻把握“五个转变”“五个更加注重”重要原则,按照中央城市工作会议要求,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找准人大助力加快城市高质量发展的结合点、切入点和着力点,推进韶关城市化建设和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为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作出人大新贡献。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胡德宁、邓彩虹、张彬、陈大川,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陈刚参加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曦列席会议。(转载韶关日报 范琳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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