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发改局发布《关于有序推进“共享用电”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有序推广“共享用电”服务试点工作,全面构建新型智慧用电服务体系,全力推动我市“百千万工程”“夜市地摊经济”等经济活动进一步发展,实现“清洁低碳、安全高效、智慧共享”的共享经济新生态。
《通知》指出,我市试点工作以“安全高效、低碳共享”为目标,聚焦临时摊贩、乡村农田、夜市商圈等分散用电场景,构建“即扫即用、按需付费”的新型智慧用电服务体系,助力城乡经济高质量发展。基本原则为政府统筹、政企协同,由县级政府牵头规划,供电企业技术支撑,运营单位落地实施;分类推进、示范先行,今年8月底前完成3个试点建设,力争12月底实现10个试点建设任务,完成3区7县(市)全覆盖;安全为本、责任到人,建立“用户承诺”风险防控机制。
《通知》从加强政企联动,确保有序应用;优化服务模式,用电公开透明;压实安全责任,健全运维机制三个方面,部署三项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一是确保精准选址,可优先推进武江区夜市示范街、南雄市农田灌溉区、丹霞山景区摊贩点等重点区域布点;加快电网建设,落实设施配套,6月底前按“50米服务半径”标准安装智能共享电表,配套防风防雨保护装置。二是提供“零报装”服务,用户通过微信扫码用电,电费按实时结算;保证透明公开,设备标注24小时服务热线及电价二维码。三是明确用户端、供电部门、运营单位责任。用户端责任方面,要签署《共享用电安全承诺书》,明确共享用电客户为用电设备及共享电表表后线相关线路安全责任的第一责任人,约束共享用电客户在共享电表表后线使用电缆接电的规范用电方式,违规操作将纳入个人征信记录。供电部门责任方面,要按照产权分界职责,以供电局所属电能表为产权分界点,电能表表前线(含电能表)的产权属于供电部门,属地供电局每月现场巡检,提供24小时电力故障报修服务。运营单位要每日远程监测设备状态,做好共享用电技术服务,电能表表后线至共享电表(含共享电表)之间的运维保障及安全工作。
《通知》还围绕加大宣传力度、保障安全用电,做好经验总结、便于推广应用等方面提出保障措施。(转载韶关日报 侯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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