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矿安〔2022〕4号)和《印发贯彻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矿山重特大事故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安办〔2022〕68号)要求,现将我市2026年度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信息及职责进行公告。
附件1:韶关市2026年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人名单.xlsx
附件2:韶关市2026年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人名单.xlsx
附件3:韶关市全市非煤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人职责清单.wps
韶关市人民政府
2026年4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