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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举办《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国Ⅲ排放标准
柴油货车禁止通行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

时间:2025-11-17 09:14:01 来源:韶关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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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持续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有效降低机动车排气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我局起草了《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禁止通行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告》)。

  为确保该《通告》合法、合理、具有可执行性,根据《韶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韶府规审〔2022〕12号)要求,我局定于12月3日上午举办《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禁止通行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禁止通行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二、听证时间

  2025年12月3日(星期三)上午9时,为期半天。

  三、听证地点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办公楼八楼会议室(韶关市武江区新华北路36号)。

  四、听证代表

  听证代表由市人大代表2人、市辖三区人大代表各1人、市政协委员2人,市辖三区政协委员各1人、社会代表5人组成,共计15人(名单附后)。

  五、其他事项

  请听证代表亲自参加听证,不得委托他人替代;依据法律法规,忠于事实,客观反映意见与建议;遵守秩序,文明听证,为该《通告》的合法性、合理性、可执行性建言献策。

  特此公告。


  附件:听证代表名单.doc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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