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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举办《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禁止通行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预公告

时间:2025-10-13 16:09:24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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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我局起草了《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禁止通行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为保证该办法合法合理、具有可操作性,我局拟于近期公开举办《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禁止通行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禁止通行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二、听证时间、地点

  2025年11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正式公告向社会公开。

  三、听证代表的组成

  听证代表由社会代表5人,邀请代表10人组成。

  四、听证代表的产生

  社会代表由公众自愿报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有意参与听证会者,请于2025年10月22日17:30分前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我局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我局将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者,按报名的先后顺序确定听证会人选。如自愿报名代表人数不足,我局将依照相关规定委托相关组织推荐产生。

  邀请代表由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各5人组成。

  五、报名电话及通讯地址

  报名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新华北路36号市生态环境局3楼305室。

  报名电话:0751-8760906。

  联系人:卢国坚。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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