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委、省政府批准,今年我省决定开展“广东省民族团结进步奖”评选表彰。根据工作部署,在各地各单位充分酝酿、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经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通过,我市确定了2个集体、4名个人为推荐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推荐对象进行全市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7日至7月11日。对推荐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中共韶关市委统战部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韶关市熏风路9号中共韶关市委统战部(邮编:512000),联系电话0751-8873189。
附件:韶关市“广东省民族团结进步奖”推荐对象名单
中共韶关市委统战部
2025年7月7日
附件
韶关市“广东省民族团结进步奖”推荐对象名单
一、模范集体推荐对象(2个)
乳源瑶族自治县民族文化传习馆
广东亿帝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二、模范个人推荐对象(4个)
邓红梅(女,瑶族) 中共韶关市委统战部三级调研员
杨文彬 韶关市公安局一级警长
曾庆明 广东硕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金日男(朝鲜族) 韶关市粤北人民医院产科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