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中共韶关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对原人防办宿舍区修缮改造项目进行询价,欢迎具备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原人防办宿舍区修缮改造项目
项目地址:韶关市升平路103号
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20万元
施工工期:15天,合同签订后未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开工,逾期按日收取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未在合同规定时间完工,逾期按日收取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不可预见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能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凡两家或以上投标人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项目采购活动: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②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
2.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供应商需在广东省人民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修缮工程定点供应商库内。
4.供应商注册资金8000万以上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3级(含)以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2级(含)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3级(含)以上证书。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转包,不允许违法分包。
三、项目费用
(一)本项目费用预算为20万元,包含全部费用(含税),我办不负责清运、加班等费用,不另行追加费用。
(二)所投报价过低或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材料成本、人工费(包括投入该项目人员的数量、薪酬的构成)、财务报表、项目的办公费用、供应商的管理费、税金;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选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三)一次性书面报价,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四)因该项目使用的是财政资金,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已经按期支付。
四、获取询价文件及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填写报名资料并获取具体施工要求,按工程量清单自行编制报价书,按询价文件要求时间送达评审,逾期作废。
(一)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则提供法定代表人对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3级(含)以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2级(含)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3级(含)以上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上述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后到我单位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4年08月14日起至2024年08月20日,每天9:00至12:00,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名地点: 中共韶关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2楼综合科。
(四)各意向单位在报名时自行勘察现场,如有疑惑请在8月20日前咨询,逾期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提交
(一)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6日9:00,逾期不予受理。
(二)开标:报价截止时间到达后,当场开标。
(三)报价、开标地点:中共韶关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六、评审及中标公布方式
1.报价截止时间后当日,我单位自行组织评选小组使用最低价中标法进行评审。
2.询价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3日。公示期满后公布中标结果,以业主方电话通知或中标函送达为依据(未通知即未中标)。中标单位在通知中标3天内,带齐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到我单位签订合同,逾期作废标处理。
七、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韶关市浈江区帽峰路2号 中共韶关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2.联系人:李艳
3.联系电话:0751-8883890
招标单位:中共韶关市委军民融合
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