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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韶关市参与标准制修订奖励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4-04-18 10:47:10 来源: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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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工作,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积极参与标准制修订,提高我市技术标准的研制及科研能力,促进技术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根据《韶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修订版)的通知》(韶府〔2022〕20号)及《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实施指引的有关要求》(韶科〔2020〕20号),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韶关市参与标准制修订奖励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

  在本市依法登记设立,参与各类标准制修订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有符合要求的项目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标准制修订项目完成时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批准发布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

  (二)申报资格的确定原则

  同一项目只能有一个申报单位。两个以上单位同时符合同一项目奖励申报条件的,原则上由批准发布文件或标准文本中起草单位排序靠前的单位申报,如排序靠前的单位书面声明放弃申报,可由后续单位顺延申报。

  参与国际标准起草的单位为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的单位。国际标准是指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和国际电信联盟(ITU)所制定的标准,以及国际标准化组织确认并公布的其他国际组织制定的标准。

  标准文本“前言”中的起草单位为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含地方技术规范)的单位。

  标准文本“前言”中没有列出起草单位的,由标准的发布或归口单位出具“主导或协助制定标准(需写明排序顺序号)”的证明。

  社会团体发布的团体标准已获标准奖励的,则不得以修订版本再次申报标准奖励。鼓励有关单位、社会团体围绕我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结合本单位业务范围,研究制定原创性、高质量的团体标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择优对适用范围广、实施效果好,并已自我公开声明的团体标准予以支持。

  已通过评审确定列入当年参与标准制修订奖励名单,如因年度财政资金额度不足未拨付奖励资金的,可顺延列至下一年度安排。

  申报项目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奖励范围及额度

  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的,每项奖励20万元。

  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的,在标准起草单位中排序为第 1-3位的每项奖励10万元、排序为第4-10位的每项奖励 7.5万元、排序为第11位以后的每项奖励5万元。

  参与制修订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在标准起草单位中排序为第1-3位的每项奖励8万元、排序为第4-10位的每项奖励6万元、排序为第11位以后的每项奖励4万元。

  制定团体标准的,择优每项奖励5万元;参与制定团体标准的,择优每项奖励3万元。

  四、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提交下列申报材料:

  (一)基本材料

  1.《韶关市参与标准制修订奖励申请表》;

  2.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与申报单位名称相符的银行账户开户行、开户名称和账号等信息;

  5.受理、审查部门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包括提案、立项、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批准发布、实际应用等)。

  (二)根据申报项目还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1.结合本单位业务开展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含地方技术规范)制修订项目过程材料,提交法定主管部门批准发布该标准的文件或已正式发布的标准文本。

  2.团体标准制定项目申报:已正式发布实施的标准文本、组织制定团体标准的相关材料,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http://www.ttbz.org.cn)自我声明公开和该标准被社会采用执行情况的证明材料。

  五、申报受理

  申报材料由辖区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受理,截止时间:2024年6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各辖区市场监管局申报材料进行合格后202475日前向市市场监管局推荐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按序装订)及电子版压缩包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评审及进行项目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请市政府批准,按程序办理财政资金奖励拨付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由同一单位申报的系列标准或多项相近标准,视情况合并为一类标准并按一项标准予以奖励(国际标准除外)。

  (二)项目申请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给予奖励:

  1.标准发布程序不规范或者弄虚作假等行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不齐全的;

  2.被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3.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市市场监管局联系人:王静,联系电话:0751-8128291)


  附件1.韶关市参与标准制修订奖励申请表.doc

    2.2024年度韶关市参与标准制修订奖励项目推荐汇总表.et

    3.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标准化工作联系方式.doc


  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2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