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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征求《调整韶关市区自来水销售价格方案
(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公告

时间:2021-04-21 17:40:24 来源: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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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城镇供水价格,保障供水、用水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供水事业发展,鉴于市区自来水改变了供水水源,在提高水质的同时大幅增加了供水成本。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发改规〔2019〕2号)等有关规定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为确保在南水供水工程通水试运行的同时完成市区自来水销售价格的调整工作,在前期开展南水供水工程做出大量工作的基础上,我局于今年年初委托市价格认证中心,由东莞市信衡会计师事务所参与,对南水供水工程投资建设和市水投集团2018-2020年三年的供水运营情况进行了定价成本监审,在此基础上形成了《调整韶关市区自来水销售价格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征求意见的时间从2021年月4日22日至5月22日止。

  二、有关修改意见和建议请发送至市发改局指定的邮箱:sgwjsfk@163.com,以便及时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印发实施。

  附件:《调整韶关市区自来水销售价格方案(征求意见稿)》.doc


  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4月21日


  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征求《调整韶关市区自来水销售价格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反馈

  为规范城镇供水价格,保障供水、用水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供水事业发展,我局于今年年初委托市价格认证中心,由东莞市信衡会计师事务所参与,对南水供水工程投资建设和市水投集团2018-2020年三年的供水运营情况进行了定价成本监审,在此基础上形成了《调整韶关市区自来水销售价格方案(征求意见稿)》。2021年4月22日至5月22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意见建议6条,采纳3条、未采纳3条,其中收到有关部门意见建议3条,采纳1条;收到社会公众意见建议3条,采纳2条。

  特此公示。

  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2月17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