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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韶关市水务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度》(第二次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时间:2020-03-11 16:38:05 来源:韶关市水务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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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并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我局部门规范性文件《韶关市水务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度》在2019年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市水利工作实际作进一步修订,形成第二次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现拟在韶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请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在2020年3月21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意见和建议: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韶关市武江区工业东路10号市水务局水资源与法规科,邮编:512026,联系电话:0751-877808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g8778080@163.com。

特此通告。

 

附件:1. 《 韶关市水务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度(第二次征求意见稿)》.doc



2. 《 韶关市水务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度量化标准(第二次征求意见稿)》.doc



3. 《韶关市水务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度修订说明》.doc



 

 

                                  韶关市水务局

                                2020年3月11日


征集调查已结束,点击查看结果反馈:韶关市水务局关于公开征求《韶关市水务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度》(第二次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反馈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