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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韶关市供销合作联社2017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9-04 11:18:59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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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科室、企业集团公司: 

现将《韶关市供销合作联社2017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7月31日 

  

  

抄送:党组成员 

韶关市供销合作联社2017年 

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抓好市社党风廉政教育,根据《韶关市2017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实施方案》(韶委办〔2017〕26号文)要求,结合我社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教育主题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为统领,以“讲政治、强党性、严纪律、守规矩”为主题,紧紧围绕市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要求,大力加强党性宗旨教育、党规党纪教育、警示和示范教育、党内政治文化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为全面完成市供销系统综合改革任务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二、教育对象 

教育对象为市社全体党员、干部,重点是党的各级领导干部。 

三、学习内容 

根据市纪委要求和我社实际,重点学习以下内容: 

1.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中央和省、市领导在各级纪委全会上的讲话,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 

2.《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广东省党的问责工作实施办法》《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定》等一批新颁发或修订的党内法规制度文件。 

3.市委印发的《韶关市机关作风和效能问责实施意见》《中共韶关市委关于全面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容错免责机制》等制度文件。 

4.《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保密工作的意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保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规定》《广东省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及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保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制度文件。 

5.中央和省、市纪委下发的反腐倡廉教育读本和电教片。 

四、活动安排 

今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时间为7—9月,重点抓好以下6项工作任务。 

1. 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安排,由市社党组书记以上廉政党课的形式作一次纪律教育专题辅导报告。 

2. 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对市社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一次对照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3. 开展逐级谈心提醒教育活动,党组书记与其他党组成员、企业集团公司主要负责同志谈心谈话,其他党组成员与所分管科室的负责同志谈心谈话。 

4. 以学习廖俊波同志先进事迹为契机,开展学习勤廉典型示范教育,8月底组织参观建军90周年主题展览,9月份到市廉政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 

5. 充分利用机关电子显示屏、宣传栏、板报等宣传介质宣传廉洁文化,认真组织观看保密教育片和市纪委发放的廉政教育片。 

    6.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项教育学习活动:一是按时参加全市领导干部党纪政纪法纪教育培训班;二是做好参加市直单位重点岗位负责人集体廉政谈话教育活动准备;三是组织参加全市党规党纪知识竞赛活动;四是组织参加第七届廉洁读书月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社成立由龚水石同志任组长、朱超前同志任副组长的教育学习月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监察科,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 

(二)落实具体责任  市社党组要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高度,认真部署推进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带头认真落实纪律教育各项要求。领导小组要落实监督责任,既协助党组抓好纪律教育工作,又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推动纪律教育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务求实效  要结合市社实际按时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切实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