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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供销社二OO七年统计报表制度(修订)

时间:2008-12-02 08:00:00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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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OO七年韶关市供销合作社根据省社统计报表制度修订的要求,相应对二OO七年韶关市供销社的统计报表制度进行补充修订。修订部分主要是商品流转统计月报表(总值表)、多元化经营项目统计月报表、人员年报表增加和修订个别指标;新增加供销社状况综合统计半年(年)报表和供销社四大主导产业及经营服务网络业务半年(年)报表;取消部分统计指标。
    一、商品流转统计月报表(总值表)
    主栏增加日用消费品购进额、日用消费品销售额。附注增加省社确认龙头企业经营额、其中销售额。宾栏增加社有企业。
    日用消费品购进额:指供销社的批零贸易业从本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购进作转卖或加工后转卖的日用工业消费品和日用消费农副产品。不包括工业生产资料、原材料、农业生产资料、建筑材料和售给工、农业生产用得农副产品。
    日用消费品销售额:指供销社的批零贸易业对本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出售的各种日用消费品,包括生活消费用的日用工业消费品和农副产品,不包括售给工农业生产使用的农副产品和生产或经营用的工、农业生产资料、原材料和建筑材料。
    省社确认的连锁经营龙头企业经营额:指省社确认的连锁经营龙头企业的商品购销总额及其他经营额总和。
    社有企业:按资产划分,指基层供销社和县以上各级供销社直属企业中与供销社有资产关系(不论供销社资产占比例多少)的企业,不包括所有接受供销社社务指导的社涉企业。
    基层社:按机构划分,包括基层供销社中的社有企业和社涉企业。
    二、多元化经营项目统计月报表
    主栏增加社办农业商品购进额其中:农副产品,宾栏增加社有企业。
    社办农业商品购进额:指供销社自办、合办或牵头组建的各类社办农业生产单位、农业生产、加工销售专业合作社等社办农业企业购进作为转卖或加工后转卖的商品。包括购自本社办农业生产企业生产的农副产品,也包括购自专业合作社的入社农户及其他农户生产的农副产品。
    拍卖额:指拍卖成交金额,非指拍卖收取的佣金。
    三、人员统计年报表
    从业人员按人员身份分组:1.供销社职工;2.开放办社吸收的各类人员,其中:解除职工身份重新聘用人员、聘用的农民社员改为1.具有国家正式职工身份的供销社从业人员,2.不具有国家正式职工身份的供销社从业人员,其中解除国家正式职工身份重新聘用人员,聘用的农民社员,3.社涉企业从业人员。
    具有国家正式职工身份的供销社从业人员:指没有进行解除(置换)职工身份的原具有国家正式职工身份的供销社在岗人员。包括省、市、县供销社及事业单位的正式干部职工。
    不具有国家正式职工身份的供销社从业人员:包括已解除(置换)原国家正式职工身份改为合同制的供销社从业人员和向社会新招聘用的在供销社的在岗人员。
解除国家正式职工身份重新聘用人员:指解除(置换)原国家正式职工身份后重新被供销社聘用的原供销社职工。
    聘用的农民社员:指各级供销社及所属企事业单位聘用的农民工。
社涉企业从业人员:指在供销社开门开放办社中虽与供销社没有资产关系,但接受供销社社务指导进行经营的各类挂靠供销社企业中工作的从业人员。
    四、供销社状况综合统计半年(年)报表
    农副产品经营额:包括农副产品类的商品购进、销售总额,社办农业企业农副产品购进额,社办农业企业销售额,社办工业企业农副产品购进额,农副产品代购额,农副产品代销额,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成交额,农副产品集贸市场成交额。
    日用生活消费品经营额:指总值月报表的日用生活消费品购进额和销售额。
    农业生产资料经营额:指农业生产资料类的商品购进、销售额。
    再生资源经营额:指废旧物资类的商品购进、销售总额。
    已完成改制企业:指社有企业中的产权制度(资产拥有权)已改革的企业。包括实质已完成改革(企业产权已改变供销社单一拥有)、形式改变(已完成重新变更工商登记)的社有企业和实质已改革、形式尚未改变(没有进行重新变更工商登记)的社有企业。如改制为股份制企业(含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合作制企业、合作制企业、合伙制企业等。
    已完成工商登记的改制企业:指社有企业中已完成产权制度改革和完成重新变更工商登记的企业。
    已停办企业:指已停止开展所有经营业务,但营业执照尚未办理注销的企业。
    自然网点:指有营业执照的经营网点,不包括办公场地、仓库等非经营点。
    社区消费综合服务社:指以供销合作社为主体、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政府扶持、镇(街)村共建,在乡村兴办的,向农民提供综合化、系列化、社会化服务的新型为农服务组织。它集农村消费购物、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农产品购销、科技服务、信息交流、文体娱乐、健身医疗、宣传教育等功能于一体,通过向农民提供综合化、社区式服务,满足农民的物资文化生活需要,提高农民的生产、生活水平。社区消费服务社分为乡镇级消费综合服务社和村级消费综合服务社。
    村级消费综合服务社:指设在行政村的消费综合服务社。
    拥有“两店”的消费综合服务社:指消费综合服务社中的日用消费品连锁店(便民店)、农业生产资料供应连锁店。
    万村千乡农家店:指按商务部和省经贸委规定经有关政府部门验收、拨款、挂牌的万村千乡农家店市场工程网点,不包括未经验收拨款的农家店网点。
    其余指标与相关报表指标解释相同。
    五、取消部分统计指标
    1、总经销总代理季报表,改为半年报,商品数量只填报大类商品总量,免报具体商品。
    2、向社会人员提供就业岗位情况年报表免报工资总额栏。
    3、行业协会状况统计附表(年报),取消协会组织形式,协会现状、协会资金来源三大部分,保留填报协会名称,成立时间、法人名称四项。
    4、供销社连锁企业基本情况统计半年(年)报表,取消特许经营店。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