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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的通知

时间:2015-07-14 08:00:00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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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深化

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的通知

韶供【201520

 

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市社机关各科室、直属各企业: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以下简称《决定》)着眼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新形势和新要求,对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这是供销合作社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是指导新时期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为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决定》精神,根据全国总社、省社有关文件和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全面领会文件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全国总社的决策和部署上来
    《决定》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高度,深刻阐述和全面回答了事关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一系列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续办好供销合作社、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提供了科学指南和根本遵循。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要把学习贯彻《决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迅速行动起来,通过组织集体学习、座谈研讨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宣传《决定》精神。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任务,推动广大干部职工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科学内涵,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全国总社的决策和部署上来。
    二、结合实际,加强沟通,明确目标任务,努力把全市供销社系统综合改革工作落到实处
    《决定》提出了一系列支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相关政策涉及面广、含金量高。按照全国总社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今年重点做好传达学习,制定工作方案,正式启动实施工作;2016年,推动综合改革全面展开,改革举措逐步落地,在一些领域取得初步成效;2017年至2019年,综合改革各项举措全面实施,不断向纵深推进,供销合作社实现体制机制创新,发展活力、经济实力和为农服务能力明显提升;2020年,各项改革任务全面完成,形成一批制度性成果。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要吃透精神,深刻领会,认真研究梳理,结合本地实际,明确改革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要以《决定》精神为统领,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抓紧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具体实施意见,积极推动各项扶持政策落地。要主动加强与当地组织人事、发展改革、财政、国土、农业、商务、金融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工作指导和政策支持。
    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要主动加强沟通联系,上级社要主动服务基层、服务系统,积极帮助下级社协调落实有关政策,共同推动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市社拟定于今年5月份组织召开学习贯彻落实《决定》座谈会,征集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直属企业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意见建议,特别是起草市委市政府贯彻《决定》实施意见和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意见建议。
    三、加强领导,强化宣传,争取各方支持,为综合改革顺利推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要加强领导,及早安排,周密部署,强化督查,确保综合改革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和落实。市社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加强与挂点联系点的督导联系,加强指导,督促落实,切实抓好综合改革工作的深入推进。南雄、曲江供销合作社要按照《决定》精神,调整、充实和完善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为我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改革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要加强与本地主流媒体的沟通,综合运用广播、电视、报纸及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报道和解读《决定》精神。要大力宣传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新成效新经验,宣传供销合作社在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致富、繁荣城乡经济等方面做出的积极贡献。要通过舆论宣传,引导社会各阶层进一步关心支持供销合作社工作,为综合改革顺利推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要及时将学习贯彻落实情况,以及贯彻落实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形成的经验、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报送市社合作发展科。
                     

                                    2015年4月27

抄送:张志才常委、梁祖超副秘书长、赵旬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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