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试行)》已于2020年3月30日经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并经韶关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审查号:韶法审〔2020〕4号,现予以发布。
特此通告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