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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韶院中人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书

时间:2025-07-04 17:13:43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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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4月22日,韶关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我公司编制的《乐昌市科兴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乐昌市科兴种猪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核,发现项目选址不符合《村镇规划卫生规范》(GB18055-2012)中1万-2.5万头生猪养殖场应距离居民区不少于800米的要求,但给出环境影响可行结论。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对环境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出现此违法行为的原因在于我公司编制技术人员不熟悉相关的环保政策,技术水平有待提高。尽管事后我单位全力整改,包括公司内部召开了专门的工作会议,研讨项目存在的问题以及整改方案;由公司领导对项目负责人、项目编制主持人等进行批评教育,要求相关人员进行自我检讨,加强培训,提高自身编制水平;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由项目编制主持人、协助编制人员以及相关工作人员组成;积极与建设单位进行沟通,核实报告的基础资料以及相关信息,完善环境影响报告书;但仍然深感愧疚,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没有异议,并诚恳接受和严格执行相关环保行政处理决定。

  鉴于我单位环评报告第一次出现质量问题,且公司成立时间短,业务量不足,目前公司仍处于亏损状态等原因,恳求贵部门本着处罚与教育并重的原则,给我单位一个积极及时整改后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机会,在此就我单位的违法行为诚恳作出道歉,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履行当事人环保法定义务,主动执行环保处罚处理决定;

  二、单位自上而下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制,高标准实行规范化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流程管理,确保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合法合规;

  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在守法达标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工作规范,做保护环境的良心当事人。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监督!


承诺单位:广东韶院中人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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