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韶关市产生主要固体废物总量1612.04万吨,其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1200.32万吨,危险废物产生量为48.93万吨,生活垃圾产生量为87.64万吨,建筑垃圾产生量为161.82万吨,农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110.36万吨,城镇污水污泥产生量为2.97万吨。韶关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详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一)产生、利用及处置情况
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1200.32万吨,综合利用量为818.09万吨(含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2.23万吨),综合利用率为67.97%;处置量为71.76万吨(含处置往年贮存量0.44万吨),处置率为5.94%。
(二)主要产废行业情况
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排名前5的行业及相应产生量依次为炼钢行业434.90万吨、铜矿采选行业266.17万吨、火力发电行业221.83万吨、铅锌矿采选行业104.03万吨、无机酸制造行业27.17万吨,分别占比为36.23%、22.18%、18.48%、8.67%、2.26%,详细情况见图1。
图1 2024年主要行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情况
(三)主要产生种类
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排名前五的种类及相应产生量依次为SW01-冶炼废渣360.29万吨、SW05-尾矿329.71万吨、SW59-其他工业固体废物152.36万吨、SW03-炉渣128.92万吨、SW02-粉煤灰115.79万吨,产生量分别占比为30.02%、27.47%、12.69%、10.74%、9.65%,详细情况见表1。
表1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种类产生、利用及处置情况
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包含利用往年贮存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量包含处置往年贮存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二、危险废物
(一)产生、利用及处置情况
全市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产生量48.93万吨,利用处置量为49.89万吨(含利用处置上一年度贮存的危险废物),贮存量为4.42万吨。医疗废物产生量3595.99吨,处置量3595.99吨,无害化处置率100%,主要的处置方式为焚烧。
(二)行业产生情况
全市危险废物产生量排名前五的行业及相应产生量依次为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18.87万吨、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18.02万吨、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5.75万吨、金属制品业1.54万吨、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0.86万吨,分别占比38.57%、36.84%、11.75%、3.15%、1.77%,详细情况见图2。
图 2 2024年主要行业危险废物产生情况
(三)主要产生种类
全市危险废物产生量排名前五的种类及产生量依次为HW48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废物19.63万吨、HW11精蒸馏残渣13.40万吨、HW23含锌废物4.36万吨、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3.56万吨、HW49其他废物2.05万吨,产生量分别占全市危险废物产生总量的40.12%、27.83%、8.91%、7.27%、4.19%,详细情况见表2。
表2 危险废物主要种类产生、利用及处置情况
注: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量、委外利用处置量包含利用处置上一年度贮存的危险废物。
(四)危险废物转移情况
2024年,危险废物联单转移量76.91万吨,其中外市(广东省内)转入韶关51.34万吨,外省转入韶关1.35万吨,韶关市内转移6.22万吨,转出韶关18.00万吨。
(五)危险废物许可证颁发情况
2024年,全市共有24家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许可证持证经营单位,核准经营能力164.96万吨;共有6家企业办理豁免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其中2家同时为持证经营单位),豁免经营能力13.46万吨。以上企业的危险废物实际经营量为59.36万吨,接收量前五位的种类分别HW22含铜废物、HW17表面处理废物、HW18焚烧处置残渣、HW49其他废物、HW34废酸。全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持证单位及符合豁免管理规定的利用处置单位情况见表3和表4。
表3 危险废物许可证持证经营单位基本情况表
表4 符合豁免管理规定的利用处置单位基本情况表
(六)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情况
全市危险废物重点自行利用处置单位4家(不含经营单位、自利用废蚀铜液的线路板生产企业),申报自行利用危险废物8337.17吨。
(七)主要处置设施情况
全市共有9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从事危险废物处置活动(不含医疗废物),处置能力为41.93万吨/年,处置设施情况见表5。
表5 危险废物处置设施情况表
三、生活垃圾
(一)产生、利用及处置情况
全市城乡生活垃圾产生量为87.64万吨,其中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52.53万吨、农村生活垃圾产生量35.11万吨,无害化处理量为87.64万吨,无害化处理率为100%。
全市厨余垃圾清运和无害化处置量为26.23万吨;全市有害垃圾清运和无害化处置量为0.51万吨;全市其他垃圾清运和无害化处置量为52.65万吨;市辖三区城市可回收物回收量和利用量为8.25万吨。
(二)生活垃圾处理处置设施情况
全市共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9座,总处理处置能力为88万吨/年,其中焚烧处理能力占比75%、填埋处理能力占比25%,设施情况见表6。
表6 生活垃圾处理处置设施基本情况表
(三)生活垃圾分类情况
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95%,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60%,其中市辖三区城市生活垃圾产量为25.78万吨、回收利用量8.25万吨、回收利用率为32%、资源化利用率为77%。
四、建筑垃圾
(一)产生、利用及处理情况
全市建筑垃圾产生量为161.82万吨,其中工程渣土产生量为151.22万吨、工程泥浆产生量为4.11万吨、工程垃圾产生量为1.07万吨、拆除垃圾产生量为3.72万吨、装修垃圾产生量为1.7万吨,其资源化利用量为133.04万吨(工程回填125.81万吨、制砖7.23万吨)、填埋量为27.78万吨。2024年建筑垃圾主要种类产生情况见图3。
图3 全市建筑垃圾主要种类产生情况
(二)主要处理设施情况
2024年,全市共有4家单位开展建筑垃圾利用处置活动,设施情况见表7。
表7 建筑垃圾处理处置设施情况
五、农业固体废物
(一)农作物秸秆产生及利用情况
全市农作物秸秆产生量为110.36万吨,可收集量92.47万吨,利用量85.11万吨,利用率为92.04%。
(二)农作物秸秆利用设施情况
全市共有21家单位从事农作物秸秆利用活动,主要利用设施情况见表8。
表8 农作物秸秆利用设施情况
(三)废弃农用薄膜回收利用情况
全市废弃农用薄膜回收量2708.2万吨,回收率为88.94%,
(四)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利用情况
全市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量为0.0045万吨,处置量0.0045万吨,主要处置方式为焚烧。
六、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
(一)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产生及处理处置情况
全市建成并运行的城镇污水处理厂102座,年污泥产生量为2.97万吨,处置量为2.97万吨,处置率100%。
(二)污泥利用处置设施情况
全市共有9家单位开展本市城镇污水处理污泥利用处置活动(不包括填埋处置设施),利用处置本市污泥能力为43.22万吨/年,利用处置设施情况见表9。
表9 污泥利用处置设施情况
七、再生资源
(一)回收情况
2024年,全市再生资源回收总量为144.72万吨,其中废钢铁134.79万吨、废有色金属0.056万吨、废塑料0.886万吨、废纸0.053万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0.0015万吨、报废机动车2.96万吨、废玻璃5.54万吨等七大类别的再生资源回收量占再生资源回收总量的97.66%。
(二)废旧车用动力电池拆解处理情况
2024年,外地转移至我市的废旧车用动力电池拆解处理量2231.52吨。
(三)报废机动车回收及拆解情况
2024年,全市报废机动车回收量2.71万辆(其中汽车1.67万辆,摩托车类1.04万辆),约2.96万吨,其中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橡胶等主要拆解产物总量为2.61万吨,利用处置量为2.36万吨。
(四)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及回收情况
2024年,全市商品零售场所开办单位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量为47吨,塑料废弃物回收量为43吨。2024年度快递企业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量为1.28万吨,塑料废弃物回收量为1.01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