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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环境污染控制中心关于韶关市道路行驶机动车排气污染和场内抽检检测服务项目的询价公告

时间:2025-06-13 08:36:31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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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有关单位:

  我单位以询价采购方式进行韶关市道路行驶机动车排气污染和场内抽检检测服务项目的政府采购。请你单位就以下采购项目内容进行书面报价。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韶关市道路行驶机动车排气污染和场内抽检检测服务项目       

  (二)采购预算:150,000.00元(采购人不接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报价)。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韶关市开展道路行驶机动车路查路检、重点用车大户入户检查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检查共30次,并提供车用尿素和车用柴油硫含量检测耗材。

  1.道路行驶机动车路查路检

  检测对象为道路行使的机动车(主要对象是柴油车);检测项目为柴油车的光吸收系数;检测和评价执行标准为《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3847-2018);每次检测时间不少于2小时。

  2.重点用车大户入户检查

  检测对象为重点用车大户的柴油车;供应商根据《广东省用车大户监督检查工作指南(试行)》的要求开展污染控制装置查验和排放检验,其中车用尿素和车用柴油硫含量由韶关市环境污染控制中心进行检测,供应商辅助中心工作人员检测。

  3.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检查

  检测对象为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测项目为排气烟度;检测和评价执行标准根据《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开展排气烟度检验;每次检测时间不少于2小时。

  二、资格要求

  (一)报价单位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相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资质范围满足本次服务要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范围须包含: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速法)》(GB3847-2018)的自由加速法和林格曼烟度法《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的不透光烟度法和林格曼烟度法。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其附表复印件。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入设备(不透光烟度计和林格曼黑度计)有效期内的检定证书、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的机动车排气检测人员培训证/合格证/上岗证A1和A2驾驶证(引车员)。

  4.近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报价单位近3年内未发生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提供近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二)报价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服务方案(含服务内容和工作需求的理解和分析、质控措施等)。

  (四)过往服务项目案例。

  (五)本项目面向中小微企业询价。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隶属、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价。

  (七)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成交单位不得将项目再转包、分包给其他单位。

  三、报价文件资料编制

  (一)报价文件资料需密封,信封表面需列明投标项目的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否则,报价无效。

  (二)报价单位在制作报价文件资料时,按报价文件(详见附件2)格式,并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人员、同类项目业绩、对本项目的背景、服务内容和工作需求的理解和分析、服务方案、质控措施等。

  (三)报价单位提供的文件或其复印件,必须清晰、完整。报价文件资料在其重要内容方面须有签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则须附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四)报价文件资料应一份正本、二份副本,共一式三份。

  四、报名与截止时间

  供应商请于2025年6月13日8:30-2025年6月19日17:30递交报价文件资料。逾期送达和未按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资料,采购人不予接收。报价文件资料请递交至韶关市环境污染控制中心(韶关市武江区新华北路36号3楼305室),接收人:卢先生,联系电话:0751-8760906。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韶关市环境污染控制中心

  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新华北路36号

  联系人:卢先生

  电话:0751-8760906

  韶关市环境污染控制中心

  2025年6月13日  

  相关文件:报价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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