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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生态环境局直属事业单位韶关市环境污染控制中心在2025年选调生招录中同步开展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总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公示

时间:2025-06-09 16:47:03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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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韶关市在2025年选调生招录中同步开展事业单位人员招聘的公告》有关规定,现将韶关市生态环境局直属事业单位韶关市环境污染控制中心在2025年选调生招录中同步开展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总成绩及考生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按照《韶关市在2025年选调生招录中同步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规定,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成绩及体检名单详见附件1。

二、体检有关事项

        体检在韶关市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进入体检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在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饮食8-12小时。

        (二)为确保化验结果准确,考生在尿检时应接取中段尿液。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进行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主动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勿做X光检查。

        (三)体检时须服从工作人员的引导和医生的检查,配合完成所有体检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考生体检结果。体检医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四)在体检过程中不得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允许考生亲友陪同(手机需交由陪同人员保管,体检完成后归还)。若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以及拒绝检查、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均按体检不合格处理。

四、其他事项

        (一)视力、听力、血压、心率的测量要求当天完成,如对视力、听力、血压、心率的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最多可复检2次,复检当天完成,此四项当天体检(含复检)结束后,不再安排复检。

        (二)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可在体检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填写《韶关市生态环境局直属事业单位韶关市环境污染控制中心在2025年选调生招录中同步开展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体检复检申请表》(附件2)书面申请复检一次,最终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逾期填写或不填写书面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资格。

        (三)考生若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将在同岗位面试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四)考生在参加体检前须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合理安排交通和食宿,注意饮食卫生。

        附件:1.韶关市生态环境局直属事业单位韶关市环境污染控制中心在2025年选调生招录中同步开展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2.韶关市生态环境局直属事业单位韶关市环境污染控制中心在2025年选调生招录中同步开展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体检复检申请表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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